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动态

新闻动态

我校召开新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专题学习会

信息来源: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发布日期:2017-04-28 点击量:

4月26日下午,新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专题学习会在湛江、东莞两校区视频同步召开。学校党委符学三副书记,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副书记)、专兼职辅导员,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公室、教务处、后勤基建管理处、保卫处、医院管理处、设备管理处、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等部门领导及相关人员,学工部(含心理咨询中心)、团委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学工部谭秋浩部长主持。

本次会议邀请了学校法律顾问组组长冯林林老师为大家解读新版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她通过对比新、旧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内容,总结出新版《规定》的五大特点,分别是:突出高校立德树人根本要求;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制度支持;更加注重保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自我管理;推进高校依法治校。新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尤其突出学生的诚信教育、创新创业、转专业要求、学生处分等灵活性内容。冯老师结合学校实际和现实案例,指出学校要更加重视学生的信用危机问题(如校园贷)、学生休学年限、创新创业、学生处分注意事项等问题。

听完冯老师解读,教务处、保卫处、后勤基建管理处、设备管理处、研究生学院等各部门负责人纷纷发表看法和意见,大家就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向冯老师寻求解决办法,冯老师一一给予解答。

符副书记作总结讲话,他指出,学生工作相关部门对照新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新内容、新特点及新导向,尽快对现行学生工作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修订,按时保质完成。各位学院书记(副书记)和辅导员要认真学习领会新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提前做好准备,分工做好各项工作。谭秋浩部长也就各项工作做了具体安排,要求大家尽快落实。本次会议的召开,让大家对新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对今后开展各项学生工作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文/唐志凤、罗敏 图/骆然、黄晓丽、温少恒 编/王丽君 审/蔡定彬)

地址:广东湛江霞山文明东路2号/广东东莞松山湖科技园

邮编:524023/523808   ICP备案号:粤ICP备170274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