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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

关于开展我校2026年班级心理委员与宿舍长培训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6-10-26 点击量:

学工通〔2026〕175号

各学院党委:

班级心理委员、宿舍长(宿舍心理观察员)是我校“学校—院系—班级—宿舍/个人”四级心理预警网络的一线力量,是学生心理危机早期识别、朋辈关怀的重要抓手。为建强朋辈心理互助队伍,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作用,营造互助支持的校园心理氛围,努力培育学生热爱生活、珍视生命、自尊自信、理性平和、乐观向上的心理品质和不懈奋斗、荣辱不惊、百折不挠的意志品质,促进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协调发展,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中心)决定组织开展我校2026年班级心理委员与宿舍长的专项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6年10—12月

二、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27日—11月4日

三、培训对象

2026级本科及研究生心理委员、宿舍长,以及其他年级新任心理委员、宿舍长。

四、培训目标

依托广东省教育厅智慧树平台《心理委员培训教程》,帮助班级心理委员、宿舍长掌握心理健康基础知识,熟悉大学生常见心理困扰与危机预警信号;明晰岗位职责与工作边界,规范信息上报流程,能够在日常生活中做好朋辈倾听与关怀,协助学院、学校落实心理健康教育与危机排查相关工作,夯实“学校—院系—班级—宿舍/个人”四级心理预警前端防线。

五、培训具体要求

(一)报名阶段

各学院须在11月4日前汇总填写心理委员与宿舍长培训报名表(附件3)并发送至xlzx@gdmu.edu.cn。

(二)培训学习与实践阶段

1.线上线下同步学习。参训同学在报名完成后即可开始在线学习,所有参训同学需在12月10日前完成所有学习内容。《心理委员培训教程》共有14个专题,每个专题设有测试,测试通过方可获得修读证明。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同步开设系列线下心理技能培训,帮助参训同学巩固所学,提升朋辈关怀与风险识别能力。

2.开展班级主题实践活动。各班心理委员可结合线上、线下培训进度边学边实践,立足班级实际牵头组织1次全班心理健康主题实践活动,建议以“促进宿舍人际关系融合”为主题,可采用心理班会、团体游戏、宿舍分享会、人际沟通沙龙等形式,引导同学增进理解、化解宿舍矛盾,营造温暖友善的班舍氛围。宿舍长配合做好活动动员、宿舍情况反馈等工作。

3.实践材料报送及说明。心理委员按照班级心理健康主题实践活动报送模板(附件2)整理材料,并在12月30日前发到指定邮箱:xlzx@gdmu.edu.cn,邮件主题统一为“学院+班级 +宿舍人际融合心理实践活动”。报送材料须含填写完整的活动信息表、不少于3张活动照片,鼓励附上同学真实活动感言、短视频等素材。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将择优在公众号推送优秀活动案例,成效突出者在年度优秀心理委员评选中予以倾斜。

(三)总结阶段

1.培训结束后,各学院可组织院内学习交流会;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将常态化开展案例督导、骨干交流活动,持续夯实朋辈队伍履职能力。

2.按期完成全部课程并取得修读证明的学员,在心理骨干评优推荐中优先考虑。

3.参训学员须坚持学以致用,常态化开展班级、宿舍心理观察与朋辈关怀,主动配合校院两级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

联系人:陈老师:0759-2388447(湛江校区)

陈老师:0769-22896265(东莞校区)


附件:1.智慧树学生手册

2.班级心理健康主题实践活动报送模板

3.心理委员与宿舍长培训报名表



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中心)

2026年10月26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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