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通〔2026〕174号
各学院党委: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25年度广东省“最美高校辅导员”“最美大学生”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广东省“最美高校辅导员”“最美大学生”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一)“最美高校辅导员”
我校推荐1名。
(二)“最美大学生”
我校推荐1名;获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金奖、银奖(国家级奖项)的项目负责人参评可不占我校推荐名额。
二、推荐对象及条件
(一)推荐对象
1.“最美高校辅导员”推荐对象
我校在岗专职辅导员,且长期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并在“高校辅导员队伍能力提升大数据赋能平台”完成个人信息录入。已获得往届“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广东最美高校辅导员”称号的辅导员不再参加推选。
2.“最美大学生”推荐对象
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籍注册的中国籍学生(含研究生、本科生)。已获得往届“广东高校大学生年度人物”“广东最美大学生”称号的大学生不再参加推选。
(二)推荐条件
1.“最美高校辅导员”推荐条件
政治信念坚定,师德师风优良,素质能力过硬,育人实效突出,示范作用显著;参与推荐时须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满5年,事迹主要集中在近3年(2023年9月以来)。
2.“最美大学生”推荐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爱国情怀深厚,品德修为高尚,自身本领出众;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荣誉,个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3年(2023年9月以来)。
以上推荐对象的具体推荐条件及材料报送要求详见《通知》附件1、附件2。
三、推选程序
(一)报名推荐
各学院坚持自愿原则,在本单位范围内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辅导员和大学生,推荐人选材料要实事求是,推荐程序要合法合规,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推荐人选和推荐材料真实可靠;推荐人选信息及事迹须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
(二)组织遴选
学生工作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各单位推荐人选及其材料进行审核、评议,经研究确定我校拟推荐人选。
(三)报送公示
拟推荐人选及相关材料经学校审定后,在校园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报送省教育厅参加全省遴选。
四、材料报送
(一)校内报送
各单位请于2026年10月28日前,将推荐人选报名表及事迹材料、佐证材料、汇总表等(含电子版)报送学生工作部,由学生工作部审核、汇总后统一组织提交。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通知》附件1、附件2。
(二)系统填报
本次推荐工作通过广东省学校德育科研管理信息系统(https://gddy.scnu.edu.cn)进行。学校推荐人选须登录系统自行注册账号,于2026年11月3日前完成信息填报,并由学生工作部审核、提交。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最美高校辅导员”“最美大学生”推选展示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推选工作作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培育大学生先进典型的重要抓手,认真组织、广泛发动,确保推荐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标准,优中选优
坚持培优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把政治关、质量关、程序关,切实把思想政治素质过硬、育人成效突出、示范引领作用明显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
(三)加强宣传,发挥作用
各单位要以此次推选为契机,加大优秀辅导员培养支持力度,推动辅导员在平台搭建、团队带动、成果产出等方面持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朋辈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学生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挺膺担当。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东莞校区 卫老师0769-22896122
湛江校区 庄老师0759-2388545
报送邮箱:xsc-bg@gdmu.edu.cn。
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中心)
2026年10月23日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25年度广东省“最美高校辅导员”“最美大学生”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附件2: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