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通〔2026〕127号
各学院党委、各教学点:
为进一步做好困难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工作,根据广东省及湛江市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往年称“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本校2027届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毕业学年全日制在校学生。包括研究生毕业生,本科生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4+0”毕业生):
(1)属于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家庭成员,或属于特困人员;
(2)属于持证残疾人;
(3)在校期间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二、补贴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元,每人限领一次(本科毕业或研究生毕业时已领取过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得申请)。符合多项条件的学生,只能按其中一种条件申请,不得重复。
三、申请程序
(一)个人提交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
符合申请条件的我校2027届毕业生将申请材料电子版与纸质版提交到各学院(教学点)。
申请材料包括:
1.所有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
(1)《一次性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附件1)的电子版(填表时请注意:生源地统一用六个字,如:广东省**市;专业统一用招生目录的全称;家庭地址统一与身份证地址一致,户口转到学校的则用转到学校之前的地址。)。
(2)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扫描件与纸质版);
(3)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需开通金融功能)复印件(扫描件与纸质版)。
(4)学籍证明(校内自助机申请)。
复印件要求卡号清晰可见,复印件由本人签名和写上学院、专业、联系方式。
2.申请人根据自主选择的申请类型,分别提交以下困难情形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附件4)。
(1)属于低保家庭成员的,提供城乡低保证,家庭关系佐证材料;
(2)属于零就业家庭成员的:家庭成员就业登记信息和社保缴费记录,家庭关系佐证材料;
(3)属于返贫致贫对象家庭成员:防止返贫致贫对象信息,家庭关系佐证材料;
(4)属于特困人员的:提供申请人本人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5)属于持证残疾人的:提供申请人本人的残疾人证或残疾人卡;
(6)属于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提供贷款合同书,贷款发放到账证明。
家庭关系佐证材料包括《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人与其父母同一户号的《户口簿》、申请人家庭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与其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公证机构出具的与其父母的亲属关系公证书,申请人可任选一项提交。
由于申请人父母身故、被剥夺抚养权或家庭关系复杂等原因无法提交与其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且申请人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之间存在直接供养或被供养关系的,可由学生所在班级出具情况说明,并由班主任和 2 名(含 2 名)以上见证人签字确认,学校核实盖章作为家庭关系证明使用。
每位申报的同学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申请资料,过期责任自负;务必认真核对个人所交材料的信息,确保信息无误。
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交电子版,电子材料命名为:学生学号+姓名+材料名称。以下为材料电子版示例:
1.2021****0001+张三+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
2.2021****0001+张三+身份证
3.2021****0001+张三+助学贷款证明(其他相应按材料命名)
4.……
每位学生的全部申请材料以学号+姓名放在一个文件夹,各学院(教学点)分别按年级保存。
(二)学院(教学点)汇总与审核
各学院(教学点)收到学生申请材料后,汇总名单与学生所交材料,认真审核学生的基本信息与表格数据,将《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与学生申请材料电子版(一人一个文件夹,以学号+姓名命名)于10月23日前发至bahtiyar@gdmu.edu.cn。主题写:XX学院+求职补贴申请材料。各学院纸质版材料(请按学号排序,且每位学生的材料首页为身份证)与汇总表打印盖章后交到就业指导中心,东莞校区交到行政楼223办公室拜老师,湛江校区交给411办公室梁老师。
(三)个人线上申请。学院审核通过后,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在10月28日前自行完成上网申请。(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 ,具体操作指引详见一次性求职补贴系统操作指引(个人端口)(附件2)。每位学生需要注意的是,要把所有的其它材料(如身份证、社保卡、学籍证明等所有其它材料上传到“其它”那个位置)。
(四)审核公示。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初审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在办公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五)上报审核。湛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我校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复核。
四、工作要求
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关系到毕业生切身利益,各学院(教学点)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切实做好组织申报、汇总、上报工作。
五、注意事项
专升本毕业生(教学点)、“4+0”毕业生由目前所在教学点按照通知要求收集、初审材料。各教学点须在10月23日前以教学点为单位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到邮箱bahtiyar@gdmu.edu.cn,汇总表纸质版寄到东莞校区就业指导中心。(各教学点须指定1位对接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在9月20日前将联系方式发给拜合提老师)
六、其它说明
本科阶段申领过求职补贴的研究生不可以重复申请。申请补贴的毕业生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凡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将责令退回补贴并将不良记录记入其本人学籍档案,并上报相关部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各学院(教学点)务必按时、按要求上交材料,以免错过申报机会。
联系人: 拜老师 0769-22896161
梁老师 0759-2388921
附件:1.《一次性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
2. 一次性求职补贴系统操作指引(个人端口)
3.“社保卡一卡通促就业保民生”宣传册
4. 佐证材料样式
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中心)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