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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

关于推荐2023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4-04-08 点击量:

学工通〔202443


各学院党委: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附件3)要求,我校可推荐1名辅导员参加“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1名大学生参加“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获2023年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的项目负责人参评可不占推荐名额。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名额

“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由辅导员以自愿原则自主申报。“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由各学院、研究生院推荐(限推1人)。具体推荐条件见附件3

二、材料截止报送时间

419日上午12点前提交,所有材料请按要求报送,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申报电子版发至xsc-bg@gdmu.edu.cn,文件命名格式:学院-姓名-2023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申报材料。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 “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荐人选需提交材料:

1.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附件1可编辑文档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版)。

2.事迹材料,应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方面内容,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材料不要插入图片或视频。

3.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材料,应包括工作室建设基本情况、团队成员、工作成效、省级教育部门或学校支持投入情况,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4.学生辅导工作案例1篇,应包括案例简介、案例分析、思路举措、经验启示,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5.电子证件照(12.5x3.5cm413x295像素)和生活照各1(像素不小于1024x768),格式为JPEG。如有本人及所带班级、学生获得荣誉奖励情况,请上传证书扫描件。

6.当前所带班级学生的联系方式(可编辑文档版)

7.所有材料均须同时填写匿名版,隐去地域、学校、姓名、联系方式等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

(二) “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人选需提交材料:

1.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见附件2,可编辑文档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版)

2.电子证件照(12.5x3.5cm413x295 像素)和生活照各1(应能反映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面貌,像素不小于1024x768),格式为JPEG

3.个人简介视频,应紧扣人物事迹进行展示。横屏拍摄,分辨率为1920x1080P,大小不超过100MB,时长不超过1分钟,内容要求配字幕,并确保原创且无版权争议。

注:上述材料须真实,作假或挪用他人成果,将被通报并取消申报资格。

四、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后,请各推荐人选登录管理信息系统(https://gddy.scnu.edu.cn)自行注册账号,完成信息填报并点击提交。



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中心)

202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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