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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

关于开展广东医科大学2017年度模范学生党员选树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学工部 发布日期:2018-04-14 点击量:

学工通[2018]20号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根据《关于在学生中开展“两学两争做”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学工发〔2018〕4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2017年度模范学生党员选树工作安排如下:

一、目的意义

旨在通过模范学生党员的选树工作,深化朋辈榜样工程,激励广大学子学习先进、追赶先进、勇当先进,助推我校学风、校风建设,助推高水平医科大学建设。

二、推选对象

广东医科大学在校学生党员(含研究生党员)

三、模范学生党员基本要求

(一)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纲领,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二)积极进取、勇于担当,能够在校风、学风、班风建设中主动参与、争做表率,以实际行动履行党员义务,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三)积极帮扶“后进生”,在党员“一帮一”或“一帮多”活动中表现出色、成效显著。

(四)积极参加支部活动和民主生活会,勇于针对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情况进行剖析、及时改进。

(五)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四、材料上报

各学院可按不超过本学院正式学生党员总数的3%推荐模范学生党员,不足1人的可推荐1人(详见附件1:各学院模范学生党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提交的材料包括:《广东医科大学模范学生党员申报表》(附件2)、《广东医科大学模范学生党员申报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请打包直接发至学工部邮箱:gdmuxsc@163.com;纸质版请打印签名盖章后送到所在校区学工部办公室。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30日,逾期不报视为自动弃权。

五、表彰奖励

根据各学院推荐上报情况,对表现优异、成绩突出的模范学生党员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同时,将通过媒体、交流会等形式对模范学生党员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展示。

六、联系方式

湛江校区:梁老师 0759-2388784

东莞校区:娜力开扎老师 0769-22896122

党委组织部

学生工作部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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