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通[2018]21号
各学院、毕业班辅导员及2018届毕业生: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5年部省属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领指南的通知》(粤人社函〔2015〕117号),我校普高注册在校的2018届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的城乡困难家庭(指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低保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的家庭)毕业生、助学贷款毕业生和残疾毕业生可以申请一次性1500元/人的求职补贴。经个人申请、各学院汇总核实、学生处审核,共收到材料400份,审核通过395人,5人材料不符合。为切实做好求职补贴工作,现将申报人陈艳等395名同学材料进行公示(见附件)。请各学院、各位申请人仔细核对上报的信息,若由于个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通不过系统审核,将不能再次申请补贴。公示时间从2017年4月17日至2017年4月19日,如发现信息错漏,请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学生处反映。校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共同审核,审核通过后核发补贴。
联系人:匡老师电话:0769-22896161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