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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东医科大学2017届“毕业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7-05-08 点击量:

关于开展广东医科大学2017届“毕业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学工通[2017]32号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发挥优秀大学生典型的教育示范、激励引领作用,进一步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就业观,促进我校的学风、校风建设,根据年度学生工作要点,现决定在我校2017届本科毕业生中开展“毕业之星”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名额

“毕业之星”10名,“毕业之星”提名奖若干名。

二、评选条件

(一)我校2017届本科毕业生,在毕业年级(五年制)第五学年、(四年制)第四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和三好总评工作中被评为“优秀毕业生”。

(二)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诚信意识强,在校及实习期间无违纪记录。

(三)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尊敬师长,乐于助人,无私奉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集体活动。

(四)学习成绩优异,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实习期间得到带教老师的肯定及表扬。

(五)坚持体育锻炼,身体健康,达到国家有关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

(六)具有良好的就业观和择业观,诚实守信,无就业毁约记录。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基层地区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七)无故欠交学费、住宿费等费用者,将不予考虑。

三、评选程序

(一)推荐阶段(5月8日—12日)

各学院按本学院优秀毕业生10%,择优推荐“毕业之星”候选人,不足1个的按1个推荐。此外,各学院分别选派5名同学,担任本次活动的学生评委。

(二)集中复评(5月13日—15日)

学生处汇总各学院推选人员名单,并组织学生评委评选出学校“毕业之星”候选人。

(三)宣传投票阶段(5月15日—21日)

通过广播、网络、橱窗、海报等多渠道,对候选人进行宣传﹑介绍和展示,同时利用学校学生处公众微信平台组织投票。得票最高者,授予“毕业之星最佳人气奖”。

(四)终评阶段(5月21日)

1、主办方将邀请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与学生评委一起组成评选委员会;

2、组织开展评选演讲答辩,候选人进行4分钟PPT演讲,内容要求生动简练;候选人对评委提问予以作答,作答时间控制在2分钟以内,作答内容要求条理清晰、指向明确。

3、评选委员会现场评分,最终评出10名“毕业之星”,并进行全校公示,予以表彰。

四、活动要求

(一)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严格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配合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好本学院的推荐工作,保证质量,保证时间。未按时报送材料者,当自动弃权处理。对经核实确有异议的候选人,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二)评选活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监督,确保评选活动顺利进行。

五、材料报送

(一)电子文档:《广东医科大学2017届“毕业之星”候选人登记表》(附件1)、个人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包括对学校、老师和同学的毕业感言,资料格式要求一律为 A4纸张,字体仿宋四号字体,段落为固定值26磅)、相关证书扫描版、本人近期电子版高清生活照2张;《广东医科大学2017届“毕业之星”评选学生评委登记表》(附件2)。

(二)纸质文档:《广东医科大学2017届“毕业之星”候选人登记表》(学院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相关证书复印件;

(三)各学院在5月12日上午12点前把以上材料交学工部,电子文档发送到学生处邮箱:gdmuxsc@163.com;邮件标题栏注明“XX学院“毕业之星”推荐结果”。如上交材料欠缺或不及时,不再受理,当自动弃权处理。

(四)联系方式:

湛江校区:联系电话:0759-2388784,联系人:梁老师;

东莞校区:联系电话:0769-22896117,联系人:骆老师。

六、其他

未尽事宜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负责解释。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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