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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

关于推选我校学生参加广东省“助梦扬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海外研学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发布日期:2017-05-05 点击量:

学工通[2017]30号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助梦扬帆”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海外研学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7]27号,附件1)文件精神,我校可推荐在校全日制本科生1名。为做好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及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二)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体素质良好;

(三)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

(四)学习成绩优秀,英语水平良好,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两者任一即可);

(五)生活简朴,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六)在校期间未有过出国经历。

二、推选程序

(一)自愿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广东医科大学2016-2017年“助梦扬帆”海外研学项目申请表》(附件2);

(二)学院评选推荐。各学院严格按照条件组织评选,择优推荐1名学生。推荐人选要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电子版和纸质版的附件2、附件3(《2016-2017学年度“助学扬帆”海外研学项目评选推荐学生名单》)上报学生处;

(三)学校复审推荐。学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委对各候选人进行复审,利用微信、广播、橱窗等方式对候选人进行宣传,并组织评审委员会通过候选人优秀事迹汇报演讲(每人5分钟,结合PPT)的方式评选(初定5月18日下午),择优推荐1名学生。推荐人选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上报省教育厅。

三、材料上交截止时间

请各学院5月15日下午5:00前将相关材料交到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四、未尽事宜,请与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联系人:温少恒(0759-2388391),冯香婷(0769-22896123)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17年5月5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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