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通〔2024〕182号
湛江校区各学院:
根据校学工〔2017〕11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4-2025学年“李汉魂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与名额安排
李汉魂助学金是由著名的抗日爱国将领李汉魂先生之长女李浈教授与我校共同设立。李浈教授委托湛江市侨联每年从其先父李汉魂先生的遗产中提取4万元转赠我校,学校按1:1的资金配套,每年拨款4万元,共8万元,用于资助我校湛江校区40名优秀贫困学生,每生2000元。按各学院2024-2025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与湛江校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的比例分配:
学院 | 认定通过人数 | 名额分配(人)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621 | 31 |
妇儿医学院 | 177 | 9 |
海洋与热带医学学院 | 5 | 0 |
合计 | 803 | 40 |
备注:名额分配=学院认定通过人数/803*100%*40,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计算 |
二、申请条件
(一)湛江校区在籍在校的本科学生;
(二)2024-2025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三)生活俭朴,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五)学习努力、成绩良好。新生年级重点倾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乐观向上的学生;非新生年级2023-2024学年学业成绩在本专业或本年级排名30%以内。
三、评审程序
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以下程序办理申请和审批手续:
(一)学生申请。详细填写《广东医科大学社会资助审核表》(一式两份,并贴一寸彩色照片),向学院提出申请;
(二)学院评审。学院资助工作评审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初步资格审核,结合学院分配名额,开展评选,并将拟获资助名单在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工作部;
(三)由学生工作部和“李汉魂助学金委员会”审查并确定资助对象名单;
(四)资助对象名单审定后,在全校公示3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即生效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李汉魂助学金”评审工作,切实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资助。
(二)请于12月18日下午16:00前以学院为单位把《广东医科大学社会资助审核表》纸质文档(一式两份)、《2024-2025学年“李汉魂助学金”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电子文档及学院盖章纸质版报送学生工作部。
(三)为使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请结合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状况及前期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定向生资助等受助情况统筹安排。
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中心)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