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通〔2018〕89号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2014]21号)和《转发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教高[2015]25号)等文件精神及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18年省级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卫计部分)的通知》(粤财社[2018]40号),我校共有范祖龙等431名定向生获得2018年广东省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农村人才项目资金资助,其中2014级79名,2015级78名,2016级78名,2017级98名,2018级98名,资助金额共652.10万元。
根据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要求,参照广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生活费6300元(按630元/月,每年10个月计算)和每年学费、住宿费等,按照15060元/人.年进行资助。所获资助用于抵缴学费、住宿费和补助生活费(2014级的79名同学已下点实习,暂不抵缴住宿费,并将住宿费发放给学生本人,待实习结束回校后,学生本人再根据实际应缴住宿费进行缴费)。现将获得该项资助的学生名单及生活费补助金额向全校师生公示,公示时间为10月29日至11月2日。
由于2016级有3名定向生留级、1名定向生将要退学,2017级有3名定向生留级,不能如期毕业,按其签订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规定,定向用人单位可选择解除协议,并要求学生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按省教育厅要求,该7名学生的名单需征询定向用人单位意见确认后再另行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 11月2日下午17:00时前将意见向学校学生处反映。
联系方式:梁老师,541280278@qq.com,0759-2388784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