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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信息来源: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发布日期:2013-10-31 点击量: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目前开展生源贷款业务的试点省(市)有:湖北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北京市、山东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上海市、湖南省、江西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海南省、天津市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以上户籍所在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并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

(一)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我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喜爱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我校在读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办理程序

学生在新学年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图:生源地助学贷款初次申请流程

(三)贷款金额

本科生每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四)贷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的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承担。

(五)相关事项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金融机构是国家开发银行的,学生申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s://sls.cdb.com.cn/学生在“高校名称”里应该选择“广东医学院”,而不是“广东医学院东莞(湛江)校区”。开学时,请将合同回执以学院为单位交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录入国家开发银行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验证码

凡生源地有开展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统一在生源地贷款,学校不再办理高校助学贷款。其他事项可咨询当地教育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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