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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2016年拟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论证会

信息来源:教务处 发布日期:2016-03-29 点击量:

2016年,我校社会工作和卫生检验与检疫两个新专业拟新增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根据《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学位办〔2015〕36号)要求,于2016年3月21日、23日邀请校内外专家,对社会工作和卫生检验与检疫两个专业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论证。 社会工作专业专家论证会 。

2016年,我校社会工作和卫生检验与检疫两个新专业拟新增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根据《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学位办〔2015〕36号)要求,于2016年3月21日、23日邀请校内外专家,对社会工作和卫生检验与检疫两个专业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论证。 社会工作专业专家论证会 3月21日,学校邀请5位专家对社会工作专业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论证,他们是华南农业大学社会工作专业的张兴杰和卓彩琴教授、华南师范大学社会工作专业的蓝宇蕴教授、深圳大学社会工作专业徐道稳教授,我校研究生学院院长何志巍教授。会议由教务处官成浓处长主持,副处长李果明和贾振斌、人文管理学院院长万崇华和副院长雷光和参加了会议。首先,官成浓处长代表学校对各位专家的莅临指导表示欢迎和感谢,并就学校建设发展的整体情况和今年申请新增学位授予权的社会工作专业向评审组做了简要介绍,随后,社会工作专业负责人雷光和教授就专业的人才培养、专业建设、教学条件及情况、师资队伍建设和科学研究等做了详细汇报。专家们经听取汇报、查阅申报资料、现场发表意见和集体讨论等环节后,一致认为,我校社会工作专业利用医学院校的培养优势,培养掌握社会工作的基本理论,熟悉社会学、医学与心理学等相关知识,培养动手能力和适应能力强,且能够熟练运用社会工作方法和技巧,协助有困难的群体摆脱精神上、心理上和物质上的障碍和困境;教学管理和学位授予制度健全,教学计划执行较好,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完善;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范。专家组建议:进一步拓展实践教学基地,强化实践教学及教师队伍建设;大力支持社会工作专业,形成医务社工专业特色。同意我校社会工作新增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

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专家论证会 3月23日,我校邀请了南方医科大学病原生物学专家万成松教授、广东药科大学卫生检验与检疫学专家毋福海教授、广州医科大学毒理学专业蒋义国教授、东莞理工学院分析化学专业刘治猛教授和我校研究生学院院长何志巍教授等5位专家,对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申报学位授权专业材料进行评审论证。会议由教务处贾振斌副处长主持、公共卫生学院院长唐焕文和副院长倪进东参加会议。首先,贾振斌副处长代表学校对各位专家的莅临指导表示欢迎和感谢,介绍我校今年拟新增学位授予权两个专业大致情况,希望专家组对申报专业的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等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随后,卫生检验教研室黄明元副主任就专业的人才培养、专业建设、条件建设、教学情况、师资队伍建设和科学研究等做了详细汇报。与会专家经听取汇报、查阅申报资料、现场提问及集体讨论等环节后,认为我校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利用医学院校的优势,培养具有一定的化学和医学知识,扎实的预防医学和卫生检验与检疫基础,培养的学生能够在相关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中进行食品、空气、水质等检测的工作中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教学管理和学士学位授予制度健全,教学计划执行较好,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完善,对学生毕业论文管理规范。建议学校加强卫生微生物检验实验教学条件的建设,加大专业建设的总投入,以满足专业培养需求。同意我校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新增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文/李哲 黎瑾 贾振斌 图/李哲 曹咏编/周圆 审/蔡定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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