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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 (含退役复学学生)国家助学金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6-10-17 点击量:

学工通〔2026〕172号

各学院、各教学点:

现就做好我校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含退役复学学生)国家助学金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在读并持有退役证的全日制本专科退役士兵(包括退役士兵学生与退役复学学生两类)。

退役士兵学生是指退役后考入我校的学生;退役复学学生是指在我校就读期间入伍(含新生保留学籍入伍),服完兵役后复学回我校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3700元/学年,1850元/学期。

三、材料报送与时间

(一)学生提交材料

《退出现役证》扫描件一份(不能拍照,以“学院+名字”命名)

(二)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各教学点认真审核学生材料,并填写《学院/教学点TYSB基本信息管理导入模板》(附件1)及《学院/教学点TYSB国家助学金名单信息(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附件2),在本学院(教学点)公示三个工作日后于10月23日上午下班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学生材料(退役证扫描件)及相关附件(电子版,学院盖章扫描版)报送至校区所在学生工作部,文件名命名为“学院+2026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四、注意事项

(一)所有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均可以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不占用普通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名额;资助年限不超过所就读专业的学制;

(二)此资助不能补报,请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及时报名并按要求提交材料,学院认真审核上报,不要出现漏报、错报等情况;

(三)专升本学生如在专科阶段退役,且已在专科阶段获得了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本科阶段可继续申请获得。复学转专业的学生,按转专业后所在学院申报;

(四)退役士兵(含退役复学学生)国家助学金事关学生利益,请各学院、各教学点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提醒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学生尽快报名。若学生未按时报名及提交相关材料,则视为自愿放弃,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

联系方式:

东莞校区:冯老师 0769-22896123  

湛江校区:骆老师 0759-2388784

邮    箱:luoran@gdmu.edu.cn

附件1:(某某学院、教学点)TYSB基本信息管理导入模板

附件2:(某某学院、教学点)本专科TYSB国家助学金名单信息

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中心)

2026年10月17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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