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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

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第五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6-09-30 点击量:

学工通〔2026〕154号

各单位:

现将教育部高校学生司(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司)《关于开展第五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有意向的教师积极申报。

一、总体目标

以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为核心,搭建常态化、规范化、精准化校企供需对接平台。依托用人单位产业资源、技术优势与实践载体,联动高校优化人才培养体系、提高学生就业能力、提升育人综合质效。通过校企多元合作,精准对接产业发展与市场需求,推动高校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持续培育输送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高素质人才,更好促进人才供给与产业发展精准适配、双向赋能。

二、项目内容

本期项目包括六类专项,具体内容如下:

(一)定向人才培养项目。用人单位根据自身发展规划与岗位配置需求,与高校联合开设订单班、冠名班、专项实验班等定向育人载体,统筹投入经费、优质师资、技术支撑、实习实践平台等资源。校企双方共同编制人才培养方案、动 态更新教学内容、优化升级课程体系,开展长期系统化定制 培养,为用人单位定向输送适配岗位需求的优质人才。

(二)就业实习基地项目。用人单位与高校共建以就业为导向的就业实习基地,配套提供场地、设备、导师等资源,统筹安排食宿,足额发放实习补贴。明确基地建设要求,确保年均提供优质实习岗位不少于30个。高校优化教学安排,有力保障学生参加就业实习。依托实习基地构建岗位实训、过程考核、择优留用的“实习+就业”贯通培养机制,帮助毕业生提升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促进实习直接转化为就业。把实习就业转化率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

(三)人力资源提升项目。用人单位与高校共建人才工作站、人才培育基地,搭建校企双向人才交流平台。高校定期选派辅导员、专业教师、就业工作专职人员赴企业挂职锻炼,全面提升就业指导师资队伍专业能力;依托校内专家智库资源,为企业人力资源规划、人才梯队搭建提供专业理论 支撑。用人单位选派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资深技术专家、一线业务骨干入校担任兼职职业导师,协同开展课程体系优化、学生职业素养全过程培育等工作,以产业一线真实案例丰富就业指导教学体系。校企双方建立常态化会商沟通机制,健全人才供需对接长效机制,推动育人与用工双向适配。

(四)重点领域校企合作项目。紧扣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围绕产业升级发展趋势,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需求,通过“用人单位出题、高校答题”深化校企合作,依托重大产业项目、重点实验室、科研攻关课题等搭建校企合作载体,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师生共创、科研成果转化、创业项目孵化等,重点培育适配产业创新发展的复合型、创新型紧缺人才,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五)重点群体就业帮扶项目。用人单位或公益性社会组织出资支持高校设立“宏志助航计划”校级就业帮扶项目,面向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群体毕业生,建立帮扶台账,开展结对帮扶,提供就业培训、实习实践、专场招聘等服务,助力重点群体毕业生顺利就业。

(六)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用人单位聚焦新产业、新业态、新职业催生的新岗位新需求,结合教育部“双千”计划相关要求,联合高校开展短周期、重实操、高适配的职业技能培训或岗位胜任力培训,覆盖岗位认知、职场素养、实操技能等关键模块,由用人单位提供专业师资、定制课程和岗位实践资源,高校组织学生参训,快速提升学生岗位适应能力,助力毕业生快速衔接职场、顺利上岗就业。

三、工作流程

项目采用部、省、校三级管理机制,项目申请、高校对接、审核立项等环节分阶段进行。

(一)项目申请(2026年9月至11月)

用人单位或者公益性社会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在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https://www.ncss.cn/jyyr) 注册认证,参考项目申报指南提交项目申报需求。各分行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分行业就指委”)对用人单位提交的项目需求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平台发布。

项目申报单位参与条件、项目申报指南、申请书、合作协议书、结题报告等模板材料均可在平台“资料下载”栏目获取。

(二)高校对接(2026年12月至2027年2月)

有意愿参与项目合作的辅导员、专职就业教师、专业课教师等通过平台提交项目对接申请。用人单位根据高校提交的对接申请,及时组织开展论证评审,对审核通过的项目与对应高校项目负责人签订合作协议。同一项目内容,只能签订一份合作协议。

(三)审核立项(2027年3月至5月)

拟立项合作的项目必须由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在校内和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平台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类型、申请经费、合作双方、实施周期、项目内容等,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项目负责人与用人单位共同签署项目合作协议,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并通过平台上传合作协议等材料。经平台校级管理员初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后,统一在平台公布立项名单。

(四)项目实施

项目立项后,合作双方应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细化实施方案,统筹资源投入,有序推进项目落地实施。用人单位应根据协议向高校足额提供必要经费及软硬件支持,相关资源支持情况将纳入项目结题重要考核指标。高校项目负责人应与项目合作单位保持密切沟通,按照协议要求,全程跟进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有序推进、按期完成。

(五)结题验收

项目负责人在合作协议约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内容及相关任务后,通过平台提交项目结题申请,经用人单位验收、校级管理员审核、各分行业就指委复核通过后,通过平台动态公布结项名单。对成效突出的合作项目,教育部指导各分行业就指委适时开展典型案例总结宣传和经验交流。

具体要求详见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平台官方通知(https://www.ncss.cn/ncss/jyyr/tzwj/202609/20260921/2293967824.html)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动员教师积极申报,积极对接用人单位,建立校企合作联系机制,推动人才培养与就业有机联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五、联系方式

系统审核:匡老师 15992715365

账号开通:拜合提 18665655832


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中心)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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