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通〔2026〕129号
各学院党委、各教学点:
学生档案客观记录学生在校期间形成的个人学习经历、政治面貌、家庭情况等情况,为今后用人单位选拔考核人才提供重要参考依据。为做好我校2026级(含专升本、4+0学生)新生档案材料的审核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移交的学生档案材料齐全、准确、完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档案归档内容
(一)高中及高考材料
广东省生源:请根据原《考生档案袋》内所附的档案材料目录进行核对:1.目录内“必备材料”的内容是否缺失;2.核对目录内已经打“√”的项目是否缺失(含必备材料和补充材料)。
非广东省生源:各省情况不统一,可以相互参照同省份的新生档案执行,若档案内无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复印件,需补充归档。
(二)新生电子档案
打印招生办提供的新生电子档案信息,加盖学院公章后归档。
(三)团籍材料
指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中学生入团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考察表、团员奖惩材料、共青团基本义务告知函等全套发展材料。各学院完成团籍审核后并入新生档案一起归档。
(四)广东医科大学学生登记表
填表前务必认真阅读“填写说明”,相关栏目不能漏填,相片优先选用近期蓝底证件照;表格封面学院处需盖学院公章。《广东医科大学学生登记表》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材料:如姓名变更材料。
二、新生档案移交要求
各学院需对新生档案材料进行核查及新增档案材料的装档。
(一)核查档案原始材料
对“新生档案归档内容”第(一)、(三)、(五)项进行核查。各种材料均应签字盖章齐全,档案材料不齐全者,由各学院通知学生本人回原毕业学校补齐。
(二)新增档案材料装档
“新生档案归档内容”第(二)、(四)项为新归档材料。
(三)粘贴学生信息条
1.在新生高考档案袋底部,贴上对应学生信息条。信息条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各学院将“新生档案归档内容”涉及的材料整理好,装入原档案袋,无需密封。
(四)填写档案材料清单
每份学生档案核查后需认真填写《广东医科大学2026级新生档案材料清单》(附件1)及《2026级新生档案移交汇总表》(附件2),核查人要在表上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到以下邮箱:
湛江校区:zhoumudan@gdmu.edu.cn
东莞校区:luomin@gdmu.edu.cn
(五)档案移交
1.新生档案以班级为单位整理打包,并按照学号从小到大排序,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移交。若不按学号顺序整理,学生档案室接收、核查档案时难以快速准确核对档案内容,只能退回学院重新整理档案,择日再进行移交。
2.新生档案移交时间:2026年10月15日前。因学生档案室工作场地有限,移交请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进行预约。
三、档案整理核查注意事项
(一)高中毕业证原件不属于归档材料,需将复印件归档,原件返还学生本人。
(二)团员证、兵役证原件不属于归档材料,原件返还学生本人,也无需放复印件。
(三)移交时请核查《广东医科大学学生登记表》信息是否填写规范、完整,是否已经加盖学院公章。
(四)档案移交清单请严格按目录内容录入,凡是目录没有的请在其他资料录入。除了高中毕业证、团员证、兵役证的原件外,档案内其他原有的材料请勿随意抽走。
(五)凡是入伍、保留学籍的同学也需要移交学生档案。
(六)打印移交清单纸质版请按正常比例打印,否则字体太小看不清楚无法清点档案材料。
(七)对未能按时移交档案的学生,应提交书面说明并经学院确认(签字、盖章)后交学生档案室备案,并督促学生尽快完成个人档案归档。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学院党委副书记及时督促、指导新生辅导员认真做好2026级学生档案的整理及移交等工作。
(二)各学院需认真、细致整理学生档案。学院安排工作人员在整理他人档案时遵守档案工作纪律,不对他人档案材料填写、涂改、拍照等,保持档案整理工作全过程的严肃性和纪律性。同时,学院须采取回避制度,即学生不能拆封、查看、整理学生本人的档案。
(三)新生辅导员务必亲自参与档案整理的全过程,务必做到认真查验、一一核实,确保档案材料不错装、漏装、损坏或遗失。
五、学生档案室联系方式
湛江校区: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文明东路2号广东医科大学学生饭堂四楼411室,0759-2388921,周老师
东莞校区: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新城大道1号广东医科大学行政楼101学生档案室,0769-22896117,罗老师
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中心)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