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通〔2026〕65号
各学院、教学点:
为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和资助育人成效,引导激励广大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推进我校发展型学生资助工作,结合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实际,拟开展“医路阳光”—2026年“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享受过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国家资助政策的在校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二)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三)勇于克服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习成绩优异;
(四)生活俭朴,通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五)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与社会实践与各种公益活动,乐观向上,自强不息,励志成才,事迹突出。
三、名额推荐
每个学院按照不超过本学院2025年评选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总名额的1.5%(四舍五入)推荐上报优秀学生典型,不足1人的按1名推荐。
学工部从各学院推荐上报的学生中评选出我校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授予五名学生“励志学子”称号;授予五名学生“励志学子”入围奖称号。
表一:各学院推荐名额表
学院 | 2025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人数 | 推荐名额(人) | 学院 | 2025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人数 | 推荐名额(人) |
基础医学院 | 19 | 1 | 海洋与热带医学学院 | 2 | 1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290 | 4 | 人文与管理学院 | 30 | 1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149 | 2 |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 68 | 1 |
医学技术学院 | 74 | 1 | 外国语学院 | 18 | 1 |
护理学院 | 60 | 1 | 肇庆教学点 | 14 | 1 |
药学院 | 84 | 1 | 广州教学点 | 21 | 1 |
公共卫生学院 | 57 | 1 | 东莞教学点 | 11 | 1 |
妇儿医学院 | 8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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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彰奖励
励志学子:1000元/人;“励志学子”入围奖:500元/人;对所有获奖学生发文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评选方式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并有意申请的学生认真填写《广东医科大学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见附件1),并附个人事迹书面材料1份和个人相关照片(要求见附件2、3)。
(二)学院推荐。各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遴选,择优向学工部推荐。推荐人选要在学院内公示三个工作日。
(三)学工部审核评选。学工部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复核,并组织评委通过候选人优秀事迹材料评审及现场展示汇报(评分各占50%)的方式评选出我校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确定获选名单,并在学校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予以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重视本次评选推荐活动,严格标准、注重质量,确保评选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并按要求及时报送推荐学生材料;要通过网络、广播、橱窗、海报等多渠道对候选人事迹进行宣传、介绍,并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成效和在国家资助政策支持下立志成长成才的优秀学生事迹,把评选推荐与教育引导结合起来,推进发展型学生资助工作,使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国家资助政策的帮助下自立自强,成长成才。
(二)请各学院5月27日下午5时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推荐学生材料(附件1、附件3及个人事迹书面材料,只需电子版)与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版)上报学工部。
联系方式:
温老师 0759-2388391 冯老师 0769-22896123
邮箱:shaoheng@gdmu.edu.cn
学生工作部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