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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

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中心)开展内设机构负责人换届的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6-01-08 点击量:

学工2026〕1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教学质量提升、教辅服务提质的核心需求,以优化队伍结构、增强队伍活力、强化履职能力为重点,选优配强内设机构负责人。注重选拔政治过硬、业务精通、锐意进取、敢于担当,且善于凝聚团队力量的优秀骨干,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工作小组

部门成立换届工作小组,负责换届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长:雷鸣

副组长:许崇泰、谢孝东、陈晓光

 员:冯香婷、周慕丹、刘丽斌

工作小组负责内设机构负责人换届具体工作。

三、工作程序

(一)制定方案:按照《关于开展教学、教辅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换届工作的通知》,制定换届工作方案。

(二)动员报名:在充分考虑政治素质、师德师风、业务水平、工作实绩等基础上按照工作方案进行选拔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教师于9日上午下班前填写好《学生工作部内设机构负责人选任登记表》交部门刘丽斌老师

民主推荐2026年1月9日前。

征求联系校领导意见2026年1月10日前。

组织考察2026年1月12日前。

部务会研究:2026年1月12日前。

公示:2026年1月14日前完成。

岗位职数

大学生廉洁修身与就业指导教研室职数配置2人(1正1副);

劳动教育教研室职数配置2人(1正1副);

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中心职数配置3人(1正2)。

五、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作风正派,严于律已,团结同志,工作责任心强,善于管理,并有较高的威信,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2.熟练掌握本学科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带头承担内设机构主要的教学、教辅等任务,有较高的教学、医疗水平和较突出的教学、教辅成果。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日常管理和教学、教辅工作,能够带领本部门人员将学校的工作思路、工作目标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创新性地开展工作。

4.任期一届5年,任职年龄原则上应能任满一届任期的三年以上,即年满57周岁(其中,选择在55岁退休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52周岁)的一般不再提名担任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年龄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本通知发布的时间。

(二)学历、职称等条件

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中心负责人

1.主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中级职称并硕士学位;或具有博士学位。

2.副主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有硕士学位;或具有博士学位。

六、其他说明

(一)内设机构负责人每届任期年,每人仅限专任一职,原则上任期内不予调整。若负责人任期内确实无法履职或因故不能承担工作,由部门依据选任程序进行调整。中途调整的负责人,其任期自调整之日起至同批次任期结束。如果没有符合条件者,可设临时负责人(待遇与相应岗位的副职等同)。确因工作需要的,部门副职可兼任教研室(系)负责人。

(二)就业指导教研室、劳动教育教研室主任、副主任由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中心)部长、副部长兼任。

、纪律要求

(一)选任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九个严禁、九个一律”“十不准”等纪律,坚决抵制选人用人上的各种不正之风,坚决杜绝说情打招呼、拉票贿选等不良现象,对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工作人员要严明组织人事纪律,特别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不准泄露与推荐、测评、考察等情况相关的内容,确保工作进展顺利。参与人员不准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搞非组织活动,对违反纪律者进行严肃处理。

)按照回避制度的要求,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或其亲属凡涉及选任的,本人必须回避。考察组成员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部门全体成员都要树立大局意识,强化责任意识,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自觉服从组织决定和安排,坚守岗位,正确对待进退留转,不得耽误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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