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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招聘(第一轮)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5-02-25 点击量:

学工通〔202512

全体在校学生:

根据《广东医科大学校内勤工助学管理细则(修订)》(校学工〔2019〕8号)文件精神, 各用工单位在核定工时范围之内提出了本部门岗位人数需求(附件),现就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招聘(第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

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道德品行良好,学有余力,生活简朴,身心健康,能利用课余时间勤工助学

(三)本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特别考虑建档立卡、低保、城乡低收入、孤残等特殊困难)优先录用;

(四)每周工作日至少保证有4小时能参加勤工助学,至少坚持工作一个学期;

(五)其他技术技能要求以用工部门为准。

三、薪酬

按月计酬,具体计酬标准为18.5元/小时。

四、招聘工作安排

(一)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并有意愿参加勤工助学的同学,在通知下方选择相应校区的二维码扫码报名,或关注“大学生互助中心”公众号,在推文下方找到相应校区的二维码扫码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25下午17:30前;

(二)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申报。已在学校安排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的同学不再重复应聘,如出现一人多岗现象,均按一个岗位发放薪酬;

(三)报名结束后,学工部核实报名者的资格,把符合条件的名单发至用工部门,由用工部门组织面试;

(四)用工部门把录用名单报学生工作部存档,该名单将作为发放薪酬的依据。

五、特别说明

(一)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原则上提供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经调剂仍无符合用工部门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方可录取非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并需报备给学工部同意后方可录用。凡在学工部备案的学生产生的薪酬由用工单位自行承担。

(二)考虑到学生的专业学习时间,为避免影响学生学业,用工部门安排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六、联系方式

温老师:0759-2388391;阿比代老师:0769-22896123

蔡同学:13751382118


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中心

202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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