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通〔2024〕170号
各学院、各教学点:
为发掘先进学生典型,树立优秀学生标杆,充分发挥奖励机制的育人作用,根据《广东医科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学工〔2023〕4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校长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长奖学金候选人推选
(一)校长奖学金全校共设31名候选人,根据各学院(教学点)参评人数,按比例确定各学院(教学点)校长奖学金候选人名额,每学院(教学点)不少于1人。推选名额具体分配如下:
学院 | 基础医学院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医学技术学院 | 护理学院 | 药学院 | 公共卫生学院 | 妇儿医学院 |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 人文与管理学院 | 外国语学院 |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教学点) |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点) | 肇庆医学院(教学点) |
名额 | 1 | 7 | 4 | 2 | 2 | 3 | 2 | 2 | 2 | 2 | 1 | 1 | 1 | 1 |
(二)各学院(教学点)根据校长奖学金候选人名额,从符合申报校长奖学金条件的学生中择优推选(具体评选条件见《广东医科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第九、十条)。
二、校长奖学金答辩大会评委的构成
(一)评委共13-17人,由学工部、教务部、校团委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各1人),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3人)、教师代表(3人)、辅导员代表(3人)和学生代表(3人)组成。
(二)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教师代表、辅导员代表和学生代表由每学院各推荐1人(见附件5,11月29日前报送至学工部邮箱xsc-bg@gdmu.edu.cn),校级评委会办公室按照轮流担任原则负责遴选,相关信息不得外泄。
(三)学生代表在评选过程中须遵守回避原则,不参与自己申报奖项的评选。
三、校长奖学金答辩候选人申报
校长奖学金是学校设立的学生奖学金最高奖,候选人需向校级学生奖学金评选委员会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并接受审核。申报材料如下:
(一)校长奖学金申报表(附件1)(电子版、纸质版)。
(二)申报事迹材料(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
(三)个人简介(附件3)(电子版)。
(四)2023-2024学年广东医科大学校长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
(五)答辩大会展示PPT(电子版)。
(六)个人蓝底证件照(电子版)、生活照(电子版,JPG格式不小于3M,要求:1.人至少占据画面2/3以上,面部清晰可认,忌自拍大头照、侧面或背影照、背景为人群的游客照;2. 不要佩戴过于夸张的饰品,摆奇怪的pose,不可着奇装异服;3. 背景环境的选择要积极阳光,可以选择操场、图书馆等场所)。
(七)申报支撑材料(电子版、纸质版)。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于12月6日前以学院(教学点)为单位统一报送至学工部邮箱xsc-bg@gdmu.edu.cn,主题为“**学院(教学点)+2023-2024学年校长奖学金候选人材料”,纸质版材料交所在校区学工部。注:电子版、纸质版材料缺一不可,因材料不全导致无法参评,后果自负。
四、校长奖学金答辩总体安排
(一)在湛江校区和东莞校区同时举办答辩会,发挥朋辈榜样在两校区学生中的示范辐射作用。答辩会的时间另行通知。
(二)候选人以抽签方式确定答辩顺序。具体抽签时间另行通知。
五、校长奖学金答辩程序及规则
(一)候选人自我展示环节:结合个人PPT(现场提供激光笔)展示自我,时间5分钟,临近30秒和结束时间由专人提醒,超时将由主持人打断,进入下一个环节。
(二)评委提问环节:不超过3个问题,累计时间3分钟以内。2分钟以后,不再提新问题,主持人需现场提醒。
(三)公布答辩成绩:现场公布候选人答辩成绩,按答辩顺序公布得分。
六、校长奖学金评分方式
校长奖学金总成绩由申报材料及答辩得分两部分组成,总分100分。计算公式为:
总分=申报材料(50%)+答辩成绩(50%)
申报材料评分:由校长奖学金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
答辩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
七、校长奖学金评选总成绩及公示
所有选手答辩结束后,现场公布选手申报材料得分、答辩成绩得分及总成绩。根据成绩排名,最终确定19名(获奖名额控制在参评学生人数的1‰以内)校长奖学金获奖人选,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东莞校区:罗老师 0769-22896122
湛江校区:周老师 0759-2388921
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中心)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