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通〔2024〕137号
各学院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标对表全国全省同类先进,积极培养选树新时代我校辅导员先进榜样,充分展示我校辅导员的良好精神风貌,示范带动学校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广东医科大学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
(一)“广东医科大学辅导员年度人物”参选对象为在岗的专职辅导员,长期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往年已获得“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称号的不再参加推选,已获得“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的自确定之日起两年内不再参加推选。
二、推选名额
坚持培优选优原则,全校范围内评选出2024年度“广东医科大学辅导员年度人物”5名。
三、推选条件
(一)政治信念坚定,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
(二)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努力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示范。
(三)素质能力过硬,站位高、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
(四)育人实效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能够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政治领导、思想引导、情感疏导、学习辅导、行为教导、就业指导,在“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学生社会实践、学生心理健康等工作推进中,担当作为,作出积极贡献,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得到学生广泛认可。
(五)示范作用显著,能够发挥自身工作优势和科学研究专长,引领带动一批辅导员成长发展,在全省范围、所在区域及校内起到示范作用,推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提质增效。
(六)参与推选时须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时间满3年(含外校辅导员工作经历),事迹主要集中在近3年(2021年10月起),2023年以来应有突出表现。
(七)获得过校级以上(含校级)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荣誉奖励;获得省级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荣誉奖励或参加过省级以上有关辅导员工作专项培训者,可优先推荐;担任省级或校级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者,可优先推荐。
四、推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各学院党委坚持优中选优,好中选好原则,按照专职辅导员人数15%的比例推荐最优秀的人选(按四舍五入计算,不足1人的按1人计算)参评。评选对象信息及事迹须在本学院公示3天。
(二)资格审查。学生工作部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
(三)线上初选。以得票率最高者为100分计算权重,第二名后依次按权重换算分数,最终遴选出前15名进入到决赛阶段。
(四)决赛评选。每名选手进行8分钟自我展示,经有关专家组成的评委会对选手进行现场打分,总分为100分。
(五)名单公示。按照线上初选成绩占30%,决赛评选成绩占70%,两项成绩相加前五名者为拟获奖者,并进行公示。
(六)结果运用。 优先推荐参加全国全省先进个人评选。其荣誉在职称评审中可视为“优秀辅导员”,在学工盛典予以表彰。
五、材料报送
(一)报送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5日。所有材料请按要求报送至学工部邮箱xsc-bg@gdmu.edu.cn,邮件标题统一为:学院—辅导员年度人物申报材料—人数),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二)报送材料要求
1.广东医科大学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见附件1,可编辑文档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版)。
2.广东医科大学辅导员年度人物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可编辑文档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版)
3.个人事迹材料,含1份3000字的详述材料和1份400字的简单介绍。详述材料应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方面内容,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材料不要插入图片或视频。
4.电子证件照(1寸2.5×3.5cm,413×295像素)和生活照各1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格式为JPEG。如有本人及所带班级、学生获得荣誉奖励情况,请提供证书扫描成一个PDF文档。
5.如推选对象为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请报送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材料,应包括工作室建设基本情况、团队成员、工作成效、省级教育部门或学校支持投入情况,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6.所有材料均须同时填写匿名版,隐去学校、学院、姓名、联系方式等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
联系人:东莞校区 卫老师0769-22896122
湛江校区 周老师0759-2388921
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中心)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