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通〔2024〕86号
为进一步加强“标杆文化”建设,营造“学榜样、争先进”的良好氛围,挖掘身边榜样故事,树立优秀典型,引领青年学生弘扬先进文化,拟开展广东医科大学“榜样在身边”人物(集体)事迹征集活动,集中展示新时代我校青年学子的精神风貌和价值追求,充分发挥出优秀学生的榜样引领示范作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第一批“榜样在身边”人物(集体)推荐从即日起至2024年7月1日。本征集长期有效。
二、推荐对象
1.积极参加社会服务的学生或集体;
2.获得各类竞赛项目优异成绩的学生或集体;
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医者仁心展现青年担当的学生或集体;
4.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学风建设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的学生或集体;
5.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公派留学计划、广东省优秀学生、广东省大学生年度人物、广东省优秀学生干部等相关荣誉的学生。(相关荣誉应为在校阶段获得)
6.其他有特别突出事迹的学生或集体。(这一条无学习成绩要求)
三、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学术道德和公民道德规范,作风正派,品德优良,未受处分者。
2.个人表现优异,具有较强示范作用,能集中体现本单位学生培养成果、育人核心价值;在重大事件或文明实践中有突出表现。
3.学习成绩优异,勤奋好学,刻苦钻研,上进心强,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专业基础扎实,本领过硬,业务精湛,能肩负时代重任,勇攀科技高峰。
4.集体表现突出,业务精、风气正、敢担当,具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在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方面成绩突出;积极参与志愿服务,为社会作出贡献。
四、推荐名额
坚持好中选好,优中选优,事迹突出。第一批“榜样在身边”人物(集体)推荐,各单位至少推荐10名(如有特别优秀者,可适当增加名额)。已经在广东医科大学学工部官微“广东医学工”报道过的学生和集体不再推荐。
五、推荐材料
1.事迹材料:包括简介、详细事迹介绍(如工作事迹、主要做法、心路历程、成长经历、主要成效等,2000字左右)和相关证明材料(如所获奖项荣誉、论文发表或网络报道链接等)。
2.照片:生活照或工作学习的照片10张,(不小于1024×768像素)。
六、报送方式
各培养单位请于7月1日17:00前将第一批“榜样在身边”人物(集体)推荐材料(文字+图片打包)发至邮箱1430808049@qq.com。
请各培养单位认真组织、积极推荐,各学院、辅导员、研究生导师等要严格把关推荐人选(或集体)及相关材料,注重事迹细节与温度,树立正面典型,体现时代风貌。被宣传报道过的学生和集体,在评奖评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学工部(就业指导中心)
研究生院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