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通〔2024〕84号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营造公平、公正、诚信的考试环境,建立良好的考试秩序,杜绝考试违纪、作弊事件发生,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将考试有关工作要求强调如下:
一、学院方面
1.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考风考纪、诚信考试教育,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广东医科大学考试管理实施细则》。
2.各学院要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诚信考试,促进学生知晓并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加强警示教育。
3.学院党政领导要深入考场,认真履行巡考职责,对考场规范、考生纪律、监考老师行为等开展巡查。
二、考生方面
1.学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参加考试,并将证件放在课桌上,以备查验。
2.考生只准携带必需的考试用品,不得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3.考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接受监考老师监督管理,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互借文具等。
4.考试结束后,考生立即停止答题,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考试材料带出考场。
5.如有考生违反考场纪律,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监考老师方面
各监考老师除按要求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外,还应特别做到以下几点:
1.监考老师应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不得迟到。考前要按要求严格清场。考前应宣读考场记录表上的考生须知,并提醒学生“严禁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通讯设备参加考试”。
2.考试过程中,监考老师应按要求填写考场记录单,巡查整个考场,及时消除考试违纪苗头,不得进行与监考无关的工作和活动。
3.考试结束后,监考老师应立即回收试卷、答题卡等考试材料,杜绝考生将考试材料带出考场的情况。
4.监考老师如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行为,应立即终止其考试。
5.如有监考老师违反监考纪律,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中心)
教务部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