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通〔2024〕65号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发挥优秀大学生典型的教育示范、激励引领作用,进一步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就业观,分享毕业生就业创业成功经验,促进我校的学风、校风建设,现决定在我校2024届本科毕业生中开展“毕业之星”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毕业之星”10名,“毕业之星”提名奖若干名。
二、评选条件
(一)2024届毕业生奖学金获奖者。
(二)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诚信意识强,在校及实习期间无违纪记录。
(三)学习成绩优异,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表现好。
(四)坚持体育锻炼,身心健康,各学年体育素质测试达标。
(五)已落实就业去向,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诚实守信,积极应聘,无就业毁约记录。对积极就业和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应征入伍,参加国家“三支一扶”计划,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基层地区就业的毕业生,优先考虑。
(六)无故欠交学费、住宿费等费用者,将不予考虑。
三、评选程序
(一)推荐阶段(5月15日—5月18日)
各学院按本学院毕业生奖学金获奖者不超过7%择优推荐“毕业之星”候选人,每个学院至少推荐1人。各学院推荐候选人应把名额分配在就业创业、参加各类国家计划、升学等方面的典型。
(二)资格审核(5月18日—5月19日)
学工部成立“毕业之星”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网络投票(5月19日—5月21日)
学工部通过公众号、易班开展线上投票。全体师生自由参与、公开无记名投票,投票结果将作为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四)综合评定(5月21日—5月23日)
学工部组织各职能部门代表,对候选人事迹材料进行评选打分;结合评分及网络投票综合评定“毕业之星”、“毕业之星提名奖”,拟获奖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期满,根据评审结果和公示情况,予以表彰。
四、活动要求
(一)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严格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好本学院的推荐工作,保证质量,保证时间。未按时报送材料者,当自动弃权处理。对经核实确有异议的候选人,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三)评选活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监督,确保评选活动顺利进行。
五、材料报送
(一)填报《广东医科大学2024届“毕业之星”推荐表》(附件1),广东医科大学2024届“毕业之星”候选名单汇总表(附件2)。
(二)提交候选人个人事迹材料(反映参评者先进事迹,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个人照片(JPG格式,包括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规格为2.5*3.5cm,像素不小于413*295和其他能反映参评者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8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佐证材料(相关证书、获奖证明等)。
(三)各学院在5月18日下午5点前把以上材料电子文档发送到易班发展中心邮箱:gdmuyiban@163.com;邮件标题栏注明“XX学院‘毕业之星’推荐材料”。
(四)联系方式
周老师:0759-2388921
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中心)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