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通〔2024〕24号
各学院、教学点及全体学生:
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含退役复学学生)国家助学金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24年春季学期在读并持有退役证的全日制本专科退役士兵(包括退役士兵学生与退役复学学生两类)。
退役士兵学生是指退役后考入我校的学生;退役复学学生是指在我校就读期间入伍(含新生保留学籍入伍),服完兵役后复学回我校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3300元/学年,1650元/学期,本次发放1650元。
三、材料核准
在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名单的基础上,经统计与审核,学生工作部汇总了拟获得2024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名单(名单单独下发到各学院资助工作经办老师处)。
请学院、教学点认真核对名单中每一项信息(姓名、学院、学号等),特别注意核准本学期是否有学生因休学、退学等原因本学期不在校的(本学期复学的本次暂不核对),请于3月21日前向学生工作部反馈核对信息,并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学生《退役证书》扫描件(压缩成一个文件,每个年级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中每个学生的扫描件以名字命名)。
四、注意事项
(一)此资助不能补报,请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及时提交材料到学院,学院认真审核,按时反馈,不要出现漏报、错报等情况;
(二)专升本学生如在专科阶段退役,且已在专科阶段获得了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本科阶段可继续申请获得;
(三)退役士兵(含退役复学学生)国家助学金工作事关学生利益,请各学院、教学点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提醒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学生尽快提供材料。若学生未按时申请及提交相关材料,则视为自愿放弃,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
联系方式:
湛江校区:0759-2388391 shaoheng@gdmu.edu.cn;
东莞校区:0769-22896213 fengxiangting@gdmu.edu.cn;
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中心)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