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通〔2024〕18号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奖学助学工作专业委员会《关于评选2023年度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申报与推荐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与条件
基层一线辅导员、校院两级直接从事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基层一线辅导员。
二、推荐名额
按照我校本科全日制在校学生人数,本科阶段可推荐2名参评对象;研究生阶段可另外推荐1名参评对象,共可推荐3名参评对象。
三、参评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热爱学生资助事业,勤奋敬业,无违纪违规问题;
(二)熟悉掌握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业务能力强,坚持工作原则和标准,较好地完成本单位学生资助工作任务并取得突出成绩;
(三)勤于钻研,在推动学生资助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推进资助育人、提升资助工作水平方面成绩突出;
(四)截至2024年3月31日,从事学生资助工作时间满 1 年以上;
(五)注重理论研究,在正规刊物发表有关学生资助方面论文或承担校级以上课题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
四、推荐程序
(一)自愿申报。符合评选条件且有意向申报者,需于3月21日下午5:0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2023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推荐表》(附件1,电子版)《2023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
2.推荐对象个人简介(限 200 字内),内容包括姓名、性别、籍贯、参加工作年月、现任职单位、主要先进事迹及感言等(电子版)。
3.个人生活近照(电子版)一张,JPG或PNG格式,文件不超过5M,个人获奖证书、发表论文或承担课题等佐证材料扫描件。
(二)初审推荐。学生工作部组织评选,推荐3名参评对象上报广东省高等学校奖学助学工作专业委员会。
五、未尽事宜,请与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联系方式:
冯老师0769-22896123,24890208@qq.com
温老师0759-2388391,shaoheng@gdmu.edu.cn
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中心)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