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通[2018]40号
各学院:
为做好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国家助学贷款办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是确定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和社会资助对象,以及评定各类奖助学金的重要依据和基础。为了准确掌握我校贫困学生的家庭状况和思想动态,做好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拟定于9月在全校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请有意向申请认定的学生请详细阅读《广东医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并按照表格要求加盖公章,于9月开展该项工作时在所在学院申请备案。
二、国家助学贷款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由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比高校助学贷款期限更长、政策更优惠、违约风险更低、手续更便捷,建议已开展生源地贷款省(市)的学生办理生源地贷款。目前开展生源贷款业务的试点省(市)有:广东省、湖北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北京市、山东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上海市、湖南省、江西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海南省、天津市。详见(附件3)
1.已在生源地办理了助学贷款且今年需要续贷的学生,请于6月25日前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ls.cdb.com.cn),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学生填写后在系统提交(逾期系统关闭,学校不作审核)。详见(附件4)
2.办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毕业生,请于6月20日前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ls.cdb.com.cn)进行毕业确认工作,在“个人信息变更”中如实填写就业单位等相关信息,并更新联系方式,在“毕业确认申请”中提交毕业确认申请。详见(附件5)
(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如确实需要在高校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请做好如下工作:
1.个人提出网上申请。有意申请2018-2019学年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请于9月1日前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提出贷款申请。流程为:“登录系统”——“贷款申请”——点击“申请”——填写相关内容。申请完成后,点击“导出申请表”,下载打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并按要求盖章;
注意:
1、学生填写申请金额时:本科生学住费统一填8000,生活费统一填0,总额填8000;研究生学住费统一填12000元,生活费统一填0。
2、首次申请贷款学生须先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先注册再申请。续贷学生必须继续使用已有账号。
3、续贷学生必须9月1日前在系统中填写不少于200字的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否则不能通过审核。
联系人: 冯老师 0769-22896123 24890208@qq.com
温老师 0759-2388391 25383096@qq.com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