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通〔2018〕74号
各学院:
现把《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18】57号)转发,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通知有关要求填写《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附件2),并于10月15日前上交学校学生处汇总。
附件1:《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
附件2:《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18】57号)
学生处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