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通〔2019〕15号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及湛江市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19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毕业年度(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困难家庭(指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等的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包括研究生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2000元/人(一次性补贴)。
三、申请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我校2019届毕业生将申请材料提交到各学院,由各学院汇总后于3月20日前交到学工部就业指导中心,东莞校区交到15栋205办公室,湛江校区交给戴滨彬老师。申请材料包括:
1.纸质材料(共5份,请用夹子按下面顺序夹好):
(1)《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必须贴有一寸免冠照片);
注:填写表格时注意的问题,生源地统一用六个字,如:广东省**市;专业统一用招生目录的全称;届别统一填写:2019届;家庭地址统一与身份证地址一致,户口转到学校的则用转到学校之前的地址;银行卡要用学校交学费的卡。
(2)申请者相关证明:
2.1 高校毕业生所持家庭困难的相关证件(封面及含主要信息的内页的复印件);即以下五种证件中至少具备其中一种: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低保卡、零就业家庭证明。
2.2 如本人是残疾学生,直接提供本人的残疾证明即可。
2.3 如本人是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直接是合同复印件即可;
注:申请者必须符合以上三个条件之一。
(3)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毕业生本人银行账户复印件,复印件由本人签名和写上学院、专业、联系方式。(必须是学校交学费的银行账号);
(5)《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附件2)。
2.电子版材料各学院汇总后(3月20日前打包发至):232546932@qq.com
(1)《广东省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附件2)。
(2)各学院要打印汇总表盖章交到学生处,同时,上交电子版材料邮件主题和压缩包名称写:学院名称+求职补贴申请材料。
请各学院认真审核学生信息,若因提交信息有误,导致申请失败,就无法再次申请。
(二)审核公示。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初审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在广东医科大学就业信息网公示5天。
(三)上报审核。湛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高校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复核。
四、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关系到毕业生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切实做好组织申报、汇总、上报工作。请各有关单位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2019届毕业生辅导员及负责学生就业工作的老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五、备注:
(一)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低保卡、零就业家庭证明,这五种证件均要求有明确的有效日期,且有效日期的截止时间需要在2019年5月30日以后。例如:证件上需注明该证件有效期为:2018年6月1日—2019年6月1日。如果证件上没有有效期,需到发证单位开具有效期证明。如果证件上没有有效期且没有另附该证件的有效期证明,则该证件无效;
(二) 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低保卡、零就业家庭证明,这五种证件上的成员姓名(或持证人)一栏中均要求包含学生本人姓名。如果学生本人的姓名没有体现在证件上,则要求提供家庭户口簿复印件,证明学生本人和证件的所有人为直系亲属家庭关系。否则,证件无效。)
六、其它说明
本科阶段有申领过求职补贴的研究生不可以重复申请!申请补贴的毕业生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凡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将责令退回补贴并将不良记录记入其本人学籍档案,并上报相关部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请各位同学务必按时、按要求上交材料,以免错过申报机会!
联系人: 匡老师 0769-22896161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