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通〔2020〕143号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学工通〔2020〕133号),经各学院评选推荐、学生处审核,拟评选蓝彩虹等2599名同学为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获资助学生。现将名单向全校师生公示,公示时间为11月12日(周四)至18日(周三)。如有异议或需要反映情况,请于11月18日下午17点前实名致电、致函学生处。
湛江校区0759-2388391;25383096@qq.com
东莞校区0769-22896213;24890208@qq.com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