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通〔2021〕126号
各学院、各教学点、全体学生:
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含退役复学学生)国家助学金工作的通知》(学工通【2021】114号)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教学点初审、学生处审核,现将拟获得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助的情况向全校师生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8日至11月10日。如有异议者,请于11月10日下午5时前将意见向学生处反映。
联系方式:
阿比代老师 0769—22896123;825720864@qq.com
温老师 0759-2388391;25383096@qq.com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