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通[2017]66号
各学院、各年级: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后进,进一步促进我校的学风、校风建设,根据工作安排,现决定开展我校2016-2017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学院要加强领导,认真落实,本着对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现行《广东医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奖励办法》(广东医政发[2014]48号)等具体要求,结合本学院、本年级的实际情况,制定学生综合素质的测评细则并报学工部备案,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做好该项工作。
二、各学院、各年级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总评结果及评优结果必须向全级的学生公示三天,公布电话,接受查询,更正错漏。
三、年级公示后,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必须反复核对确认无错漏后,由辅导员签署姓名,同时上报各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使用《附表一》模板(excel),总评结果使用《附表二》模板(word)。(见附件2)
四、各学院要认真审核各年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评优总评结果(附表三)及(附表四),经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盖章,于10月16日前将测评结果的终稿(含纸质档及电子文档)报送学工部。邮件主题请注明**学院**年级综合测评(辅导员名字)
五、联系方式
湛江校区:梁老师 0759-2388784;541280278@qq.com
东莞校区:骆老师 0769-22896117;luoran@gdmu.edu.cn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