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通[2017]33号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广东省高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07】15号)的工作安排,为做好我校精准资助工作,保证“广东省高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信息管理系统”在今年秋季在全省顺利应用,请各学院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录入学生数据
(一)录入学生相关信息
各学院填写《在校学生信息录入-模板》、《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导入模板》,审核无误后在5月25日前带电子版到两校区所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并现场录入。
(二)录入的范围
录入的在校学生信息范围:除今年7月毕业及港澳台外的全部学生(填写《在校学生信息录入-模板》)。
录入的家庭经济信息范围:除今年7月毕业外的2016年10月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在“广东医科大学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dmu.eswis.cn/default.aspx认定的为准)。具体信息的录入填报,学院可请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填写《广东省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定申请表》(附件3),参照《申请表》内容录入。
(三)做好统筹协调
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是落实国家教育精准扶贫任务的重要工作,是做好精准资助的基础工作。省教育厅将把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工作作为绩效考核和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各学院务必须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各年级共同做好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工作。
二、报送对比结果
各校在系统中录入在校学生信息和家庭经济信息后,全省进行统一划线定档,确定困难学生等级。结果出来后,各学院将全省系统反馈的结果和在我校系统(广东医科大学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认定的结果进行对比,填报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对比表(附件),并在6月10日前将电子版送两校区所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温少恒0759-238839125383096@qq.com
冯香婷0769-2289612324890208@qq.com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