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辅导员网络培训工作的通知
学工通[2017]16号
各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计划(2013-2017年)》(教党〔2013〕9号)和《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教思政〔2014〕2号)文件精神及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期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网络培训班的通知》(国教院函字〔2016〕19号)要求,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创新教育培训手段,提高辅导员培训水平,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科学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我校学工部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远程培训中心联合开展辅导员专题网络培训,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书记(副书记)、一线专职辅导员。
二、培训时间
2017年3月至2017年6月。
三、培训内容、形式、进度安排
(一)培训内容
思想政治理论教育、专业素养提升、职业能力培训
(二)培训形式
培训分网上视频课程学习、主题交流研讨、在线考试和研修成果撰写等不同的教学环节。其中参训学员在专题培训期间需完成40学时(45分钟/学时)必修课课程的学习任务。
(三)进度安排
阶段 |
任务 |
要求 |
第1阶段 |
账号注册和绑定学习卡 |
①培训启动,学员完成账号注册; ②学员完成“学习卡”绑定,开始上线学习。 |
第2阶段 |
完成学习任务 |
①学员根据学习任务安排学习计划; ②学习规定学时的视频课程; ③学员按计划参与交流研讨、专家辅导活动; ④学员按时完成学习成果的撰写。 |
第3阶段 |
总结与结业 |
完成学员培训总结、评优和学时证明发放。 |
四、相关要求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辅导员网络培训工作,按时完成培训任务。学工部将加强学员学习的管理考核工作,定期反馈学员参训情况。对未能完成学习任务的学员,将在适当的范围内予以通报。
(二)学员在线学习的考核结果,培训情况将作为2017年辅导员评先评优和学校推荐参加各级各类培训人选的重要依据。
(三)学员在学习过程中,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积极参加在线中心组织的学习交流活动。
(四)学员要严格遵守学习纪律,不得请他人代学。
五、学习过程注意事项
(一)本期培训依托高校辅导员网络学院培训管理平台组织实施,参训学员在高校辅导员网络学(www.ausc.edu.cn)进行注册,登录后使用统一发放的学习卡卡号,即可参加培训学习活动;培训期间,学员既可以登录网站平台学习,也可以下载高校辅导员网络学院APP移动客户端随时登录学习。(APP移动客户端见附件3)
(二)首次登陆时请先看教学计划中标红信息。
(三)请勿用学习卡注册。正确方式:第一步自己注册、第二步绑定学习卡、第三步开展学习。学习卡号绑定后即失效,下次登陆用注册的用户名或手机号码直接登陆学习。
(四)已参加过我院网络培训项目的学员不需要重新注册,只需登录后重新绑定一张学习卡即可学习。
(五)教学计划—学员学习时间进度安排中,在培训结束时间前,都可以注册学习。
(六)学员采取分散自主选学方式,在规定时间内,不受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随时可以学习。
联系人:罗老师 22896122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