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期末及寒假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学工通[2016]109号
各学院:
寒假将至,为确保学期末、寒假期间学生人身财产安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现就元旦放假前及寒假学生安全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前各科期末考试陆续进行,学校团委已要求各级团、学组织自2016年12月19日始,原则上停止举办各类活动,把团、学工作重心转移到学风、考风建设上来。各学院要引导学生全身心投入期末考试,要通过组织引导、媒体宣传的形式,在全校范围内营造良好的学习、考试氛围,杜绝作弊行为,力争考出好成绩。
二、各学院应按照学校学期末总体工作安排,做好假期各项准备工作:
(一)及时统计假期结束学生返校情况,并于2017年1月2日(星期一)和2月25日(星期六)分别报送学工部,邮箱gdmuxsc@163.com。对未能按时返校的学生,须及时联系,核实原因。
(二)做好学生寒假安全教育工作,重点强调人、财、物、消防安全,以及外出活动、乘车安全等,教育学生树立自我防范意识,切实注意往返途中的人身、交通安全,注意防盗、防骗。
(三)做好学生宣传说服工作,原则上寒假期间学生无特殊情况,尽量离校返家,以免因校区周边治安状况复杂、寒假校区就餐不便等因素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对假期因打工等原因未能返家的学生,辅导员必须提前与家长取得联系,核实原因。
(四)详细统计寒假留校学生情况(含学生姓名、年级、宿舍、联系电话、留校原因等),并指定学生负责人。凡申请留校的学生,须由本人提出学生寒假留校住宿书面申请(附件1),交辅导员经学院审核批准。请各学院汇总寒假留校的学生住宿统计表(附件2),于2017年1月6日前报保卫处、宿管科和学工部。
(五)各学院要制定处置留校大学生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加强信息沟通工作,落实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对寒假期间留校、外出打工学生的安全管理。严禁夜不归宿,严禁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线,严防火灾、意外事故的发生。
(六)加强留校学生的住宿管理。向留校学生公布学校假期老师的值班电话,保证联系、信息畅通。留校学生中途外出,必须向值班老师请假,说明外出时间及去处,返校后到值班老师处销假。对逾期未归的学生,要及时进行联系,落实去向。
(七)做好本学期末学生下点实习、下学期初实习学生返校等相关工作;加强假期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强调实习纪律,做好安全教育,辅导员应保持与实习学生日常联系,注意了解实习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状况。
(八)要求全体学生假期讲究社会公德,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绝不参加任何非法活动,树立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社会形象。
(九)各学院书记(副书记)、全体辅导员假期应确保联络畅通,安排好寒假值班并挂网公布,值班表电子文档请于2017年1月6日前报学工部,邮箱gdmuxsc@163.com。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三、各学院要以生为本,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做好各项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