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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寒假互联网集中受理学生团体车票(东莞校区)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6-12-11 点击量:

关于2017年寒假互联网集中受理学生团体车票(东莞校区)的通知

学工通[2016]93号

为方便学生购买寒假火车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寒假学生票订票工作的通知》(粤教后勤办函[2015]25号),2017年寒假学生团体票使用互联网网上订票、集中受理的方式,现将东莞校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流程

1.各学院于12月1日(星期四)下午15:30指定1名负责网上订票工作的辅导员到学生处15栋209会议室培训,同时办理二级学院授予网上用户权限和密码。

2.各学院订票负责人于12月5日23:00前在12306网站录入好订单需求。

3.12月6日12:00前学生处将汇总审查学生订票信息,对数据加锁,停止修改,并提交上报。

4.各学院订票负责人于12月6日12:00前,将《2017年寒假二级学院学生团体火车票登记表》和《铁路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订购登记表》的纸质档及电子档、学生证、学生身份证、订票学生的100元/票(预收、多退少补)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学生处骆然老师处。

二、注意事项

1.各学院按互联网学生团体订票要求,以年级或班级为单位,按往程、返程分别汇总收集学生订票信息(见附表一),包括:学生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乘车日期(发车日期)、车次(往、返程车次)、发站、到站、席别(硬座)等。同时,对系统内提示的“可变内容”必须进行选择,可变内容包括:是否限定发车日期、是否限定车次、是否接受无座等,选择不限定日期、车次和接受无座将有利于成功订票。

2.录入订单时必须输入学生真实姓名及身份证类型和号码,为确保学校取票后回校发票顺利,身份证件的姓名、证件号码必须录入,证件类型号码必须符合编号规则。同时,学生填报的身份证件信息必须真实,填报的购票发站、到站必须符合学生证内的填记信息,否则,将无法订票。因信息不符造成无法乘车等问题,后果自负。另外,选择的列车因限售问题无法选择到站时,应选择同方向其它车次进行录入。

3.铁路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已开始发售,每份3元,以自愿购买的原则,每张车票可购买一份3元的保险,如需购买,请各二级学院填报好《铁路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订购登记表》。

4.可订车票范围:⑴ 往程:广州、广州东、广州南三个车站始发列车的硬座、二等座车票。⑵ 返程:为列车终到车站为广州、广州东、广州南的各次始发列车始发站的硬座或二等座车票。

5.往返票办理原则:学生既可订往程票(从学校返家),也可订返程票(从家返学校,返程的乘车站必须是该次列车的始发站)。本次团体订票可预订2017年1月13日至2017年2月26日的往返车票。

6.各学院在录入学生订票信息完毕后,建议按班级汇总分包,并保存一份电子信息表,便于核对和发票工作。

7.因东莞车站没权限做网上集中订制学生团体票业务,需要从东莞车站始发的同学,建议以其他便利形式购票。

8.各学院负责人订票登录的网址于授权二级学院用户时发放。列车时刻表以12306网站公布为准。发车票时间将由广州火车东站按照订单集中制票成功后,提前通知学校到站取票。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电话:13712581910、61910

温老师:电话:15920288339、658339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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