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广东医科大学2016年度“榜样力量”颁奖典礼的通知
学工通[2016]95号
各学院:
根据年度学生工作要点,经校领导同意,定于2016年12月12日举办广东医科大学2016年度“榜样力量”颁奖典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
筑梦广东医,榜样伴我行
二、时间
2016年12月12日(周一)晚7:30
三、地点
湛江校区教学楼九楼会议室(主会场),东莞校区行政报告厅(分会场)和学术交流中心(分会场)
四、参加人员
全体在校校领导,职能部门领导,各学院领导及师生代表,校友嘉宾代表
五、主要流程
(一)播放主题视频
(二)学校领导致辞
(三)颁奖环节一
1、广东医科大学2016学年度“奖学金”代表领奖(两校区会场)
2、广东医科大学2016学年度“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特别奖”及各类“积极分子”代表领奖(两校区会场)
3、广东医科大学2016学年度“优良学风标兵班”代表领奖(两校区会场)
4、广东医科大学2016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代表领奖(两校区会场)
(四)颁奖环节二
广东医科大学2016年度“校园之星”逐一领奖(湛江校区主会场)
(五)颁奖环节三
2016年广东省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领奖
(六)合影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按要求组织落实好学生和教师代表参会,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书记)、专兼职辅导员主动协助会场组织工作。
(二)期间(12月10日至13日),将组织行知班同学集中湛江校区开展“知源行”交流活动,请相关学院、年级予以支持和配合。
(三)颁奖典礼后,各学院可结合各自实际适时召开学院、班级表彰交流会,树立朋辈典型,发挥朋辈教育作用,弘扬正能量,提升精气神,促进校风学风建设,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做好审核评估迎评工作。
广东医科大学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