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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

关于开展广东医科大学2016届“十佳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发布日期:2016-05-18 点击量:

学工通[2016]29号

各二级学院:

为了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发挥优秀毕业生的典型引领作用,进一步促进我校的学风、校风建设,根据年度学生工作要点,现决定在我校2016届本科毕业生中开展“十佳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10

二、评选条件

(一)我校2016届本科毕业生,在毕业年级(五年制)第五学年、(四年制)第四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和三好总评工作中被评为“优秀毕业生”。

(二)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在校及实习期间无违纪记录。

(三)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尊敬师长,乐于助人,无私奉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集体活动。

(四)学习成绩优异,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实习期间得到带教老师的肯定及表扬。

(五)坚持体育锻炼,身体健康,达到国家有关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

(六)成功考取硕士研究生(以录取通知或调档函为证)或就业求职笔试面试成绩优秀并顺利签约(以截止至5月27日在就业系统内记录为准),诚实守信,无就业毁约记录。

(七)无故欠交学费、住宿费等费用者,将不予考虑。

三、评选程序

(一)推荐阶段(5月18日—5月27日)

各二级学院按本学院优秀毕业生3%择优推荐“十佳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不足1个的按1个推荐。

(二)宣传投票阶段(5月28日—6月5日)

由主办方对二级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审核,确定正式候选人,通过广播、网络、橱窗、海报等多渠道,对候选人进行宣传﹑介绍和展示,同时利用学校学生处公众微信平台组织投票。投票最高者得满分,其他候选人按照得票率统计出得分,该阶段得分占最终评选分数的10%。

(三)终评阶段(6月6日—6月12日)

1、主办方将邀请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成立评选委员会,查阅候选人的纸质版材料,按照各得分点给出评分,该评分占最终评选分数的50%;

2、组织开展评选演讲,候选人进行5分钟PPT演讲,由评选委员会现场评分,该评分占最终评选分数的40%

3、合计三次得分,最终评出10名“十佳优秀毕业生”,并进行全校公示,予以表彰。

四、活动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严格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配合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二)评选活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监督,确保评选活动顺利进行。

五、材料报送

(一)电子文档:《广东医科大学2016届“十佳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登记表》、个人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包括对学校、老师和同学的毕业感言)、相关证书扫描版、本人近期电子版生活照一张;

(二)纸质文档:《广东医科大学2016届“十佳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登记表》(二级学院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相关证书复印件;

(三)各二级学院在5月27日前把以上材料交学工部,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491695900@qq.com;

(四)联系方式:

湛江校区:联系电话:0759-2388546,联系人:戴老师;

东莞校区:联系电话:0769-22896117,联系人:骆老师。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16年5月18日

附件1: 附1、广东医科大学2016届“十佳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登记表.doc

附件2: 附2、广东医科大学2016届“十佳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评分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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