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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16 年国家资助政策与资助成效宣传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发布日期:2016-05-12 点击量:

学工通[2016]26号

各二级学院:

为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提高我校学生资助水平,推动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16 年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与资助成效宣传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制订宣传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资助政策与成效宣传是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宣传工作,有助于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贯彻落实,维护教育公平,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资助宣传工作,结合学院实际,认真制订切实可行的宣传工作方案,广泛发动,逐级落实,形成有广度、有深度、有影响力的校园宣传氛围。

二、创新宣传形式,把握宣传重点,确保宣传成效

各二级学院要积极主动创新宣传形式,利用多种宣传渠道,以国家和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为宣传重要内容,以新生为主要对象,做好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求让每一位新生能够准确地了解国家学生资助政策。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1.通过召开年级会、班会,利用微信公众号、学院网页等,专题宣传国家和省高校学生资助政策。2. 围绕诚信教育主题,结合校园文化建设、班级建设、社会实践等主题教育活动和三下乡寒暑假社会实践,通过评选诚信自强之星、知识竞赛、舞台剧、征文、演讲、图片展等形式,广泛宣传学生资助政策、资助成效及国家征信知识,强化资助育人功育。

(二)加强沟通,掌握主动。坚持正面宣传,掌握宣传主动权。要重视学生资助工作舆情研判,对与本院相关的负面新闻及各类突发事件,及时跟踪收集、认真分析研判、妥善应对处置,为学生资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定期总结经验,形成材料。各二级学院要认真总结本院学生资助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挖掘资助育人成才的典型,形成材料上报。

三、及时总结工作,按时报送材料

(一)报送宣传工作计划。请各二级学院于5月17日前上报2016 年宣传工作计划。

(二)及时总结,报送宣传材料。各二级学院要及时总结宣传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发掘典型事例,形成材料,于6月29日前上报,内容包括:宣传活动的具体时间,具体形式,做法及成效,资助育人成才的典型等。

联系方式:冯老师 0769—22896123(24890208@qq.com)

温老师 0759—2388391(25383096@qq.com)

附件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1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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