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2016届本科毕业生:
根据广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1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报名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踊跃到基层就业或开展阶段性服务,进一步改善农村人才队伍结构,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人才支持,促进我省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我省今年将组织毕业生到我省山区县及东西两翼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限为2年。目前,该项工作已开始接受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
1、2016年应届毕业生及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的往届毕业生;
2、广东生源往届毕业,回到生源地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已参加过“三支一扶”的不能再参加)。
二、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
5、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毕业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
三、招募岗位和原则
(一)招募岗位
为确保“三支一扶”招募工作顺利开展,省“三支一扶”办已组织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县(区)人社部门上报了基层岗位需求信息(请直接在省“三支一扶”专题网站下载,http://www.szyf.org.cn)。
(二)招募原则
1. 公平公正。岗位需求条件明确,系统按照统一的量化测评指标和评分标准,自动对资格复核合格的学生进行综合评分排序。
2. 择优选拔。系统对成功报名的人员,按综合评分从高到低自动筛选,确定招募对象。
四、招募流程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5月6日至5月20日18:00
2. 报名方式:
(1)个人登陆专题网站注册,按系统要求并填报个人信息,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和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提交成功后直接在网上打印《广东省2016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2)每位学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同时须填报是否服从系统调剂到其他岗位。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审核机构资格审核前,学生可使用注册账号登陆专题网站查看每个岗位报名人数和自身排名,并调整和修改所填报岗位信息。
(3)网上填报信息和按要求提交的纸质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并保持一致。凡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不一致的,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报名资格。
(二)现场确认
网络报名成功后,请毕业生准备好以下材料于5月25日前交到所在校区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1.打印网上填写好的《广东省201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
2.并身份证复印件;
3.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体检项目详见附件,体检表中必须有体检医师的签名和体检医院的印章);
4.就业推荐表复印件1份;
5.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若没有,可不提交);
6.荣誉证书复印件1份(若没有,可不提交)。
如属往年办理了暂缓就业尚未取消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除提交以上材料另需提交以下材料:
7.学历、学位证复印件1份;
8.暂缓就业协议书复印件1份。
学校审核毕业生材料,确认符合条件后,将向省“三支一扶”办提交毕业生相关报名材料。
(三)资格复核
1. 5月29日至5月31日,省“三支一扶”办将对各审核机构报送的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复核内容同样是核对《报名登记表》信息与相关纸质材料的真伪以及是否匹配。
2. 对资格复核合格的学生,6月1日,省“三支一扶”办将通过系统发给通知短信。6月3日18时前,收到通知短信的学生,应使用个人账号登陆专题网站,对自己能否在规定的时间到所报岗位报到并参加2年时间志愿服务作出最终的确认。
3. 在规定时间确认参加的,系统将自动确认为今年“三支一扶”计划备选对象;确认不参加的或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确认的(以在网站反馈时间为准),系统将自动注销其报名资格。
(四)量化测评
系统将对确定的备选对象,按照测评自动进行评分和排名。若同一岗位出现综合得分相同者,按网上报名首次提交成功的时间先后确定排名顺序。
(五)确定招募对象
1. 6月4日,系统对各个岗位排第一位、且已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表》(详见附件2)证明体检合格的备选对象,将直接确定为招募对象。对各个岗位排第一位、且未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表》的学生,系统当天将发给体检通知短信,要求其在10天内(即6月14日18时前)按要求体检,按时向省“三支一扶”办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表》证明体检合格的学生,将被确定为招募对象;逾期未将符合要求的《体检表》送达的,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被取消备选对象资格。
2. 6月15日,系统将对排名第一位但因体检原因被取消备选对象的岗位,自动递补排名第二位的为备选对象。递补的第二位如已提供符合要求的《体检表》证明身体合格的,系统将直接确定为招募对象。若未提供符合要求的《体检表》的,系统将发给体检通知短信,要求其在10天内(即6月25日18时前)按要求体检,按时向省“三支一扶”办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表》证明身体合格的学生,将被确定为招募对象;逾期未将符合要求的《体检表》送达的,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被取消备选对象资格。
3. 6月15日,系统递补岗位排名第二位的备选对象后,将开始对无递补人员的空缺岗位进行人员调剂。办法是:系统将按空缺岗位的排序和要求,对本人同意调剂的、并已提交了符合要求的《体检表》身体合格的所有备选对象,重新进行量化测评,自动进行排名,排第一位的确定为该岗位的招募对象。
4. 6月26日,系统将对排名第二位但因体检原因被取消资格的,进行递补调剂。办法是:优先从报本岗位的、并有符合要求的《体检表》的人员中顺序递补;如本岗位没有递补人员,则系统将按空缺岗位的排序和要求,对本人同意调剂的、并已提交了符合要求的《体检表》身体合格的所有备选对象,重新进行量化测评,自动进行排名,排第一位的确定为该岗位的招募对象。
(六)公示
招募对象名单将于 6月27日-7月1日在广东人社网、广东人才网和专题网上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派遣对象,并由省“三支一扶”办采取手机短信和网上通报等方式通知本人。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一经核实,取消其招募对象资格。空出的岗位,系统将继续在本人同意调剂的、并已提交了符合要求的《体检表》身体合格的所有备选对象中补选,补选名单将在专题网站上公布。
五、派遣培训
(一)7月6日前,省“三支一扶”办印发《广东省2015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派遣计划》,将参加今年“三支一扶”人员名单分配到服务地的县(市、区)人社局,并督促县(市、区)人社局及服务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服务岗位和住宿场所等。
(二)7月13日前,“三支一扶”大学生凭身份证、毕业证到各有关地级以上市人社局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要提前主动登录专题网站报告情况,并书面报省“三支一扶”办,未主动报告或逾期不到的,将视为不诚信行为记录在案,并作为今后省内选人用人的一项参考内容。
(三)7月14日-15日,各有关地级以上市人社局根据《广东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岗前培训大纲》,结合本地实际,对参加“三支一扶”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进行上岗前的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应及时安排“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志愿岗位开展工作。确需变动志愿岗位的,需经“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本人书面同意,并报省“三支一扶”办批准。
其他详细事项请登录省“三支一扶”专题网站(http://www.szyf.org.cn/)查询。
联系地址:
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广东医学院学生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东莞校区)
湛江市文明东路2号广东医学院学生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湛江校区)
联系电话: 0769-22896161(东莞校区)0759-2388546 (湛江校区)
附件:关于印发广东省招募2016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实施方案的通知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16年5月6日
附件1:0503关于印发广东省招募2016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实施方案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