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通[2016]16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民族团结教育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民族团结教育先进工作经验,展示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成果,现决定开展民族团结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选题要求
1、案例主题突出。案例要体现我省新疆籍民族学生工作特点,紧紧围绕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特别是要紧扣“一帮一”、“互帮互助”、“混班混住”,日常教育管理、学生资助、心理危机干预、学生社团建设、学生骨干培养、社会实践教育、志愿服务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等工作进行选题。
2、案例内容要真实。案例必须是老师或学生个人独立开展或合作开展的典型个案,必须是日常实际工作和学习经历,不得杜撰和抄袭,文责自负。
3、案例具有典型性。案例应在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中有一定的代表性,可以是成功的经验,也可以是失败的教训,还可以是有待探讨的工作问题。要注意挖掘和总结具有典型性的工作案例,体现创新和特色,具有借鉴意义。
4、案例体现时代性。案例要突出反映现阶段我省新疆籍民族学生民族团结教育的现实、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以及解决问题的新思路和新方法。
二、案例文体要求
民族团结典型案例的撰写应包括:案例主题、案例背景、案例事件、案例分析和启示、待探讨的问题等方面。
1、案例主题。案例所要反映案例的核心理念和观点;案例标题要反映案例的主题。
2、案例背景。交代清楚案例发生的环境、条件、时间、地点、人物、事情起因等。背景介绍应着重说明案例发生的原因或条件,不需要面面俱到。
3、案例事件。通过对原始材料进行筛选,对案例问题产生、解决过程中的环境、人物活动的描述,有针对性地向读者阐释特定的内容。
4、解决方案。要有案例处理的思路、方法及效果。
5、案例分析与启示。可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相关理论对案例进行理性分析,找出案例反映出的少数民族大学生成长成才内在规律,为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提供现实的借鉴与启示。
6.待探讨的问题。可列出案例中尚待讨论的问题或由此引发的思考。
7、格式要求:每个案例字数3000字左右,版式统一设为A4纸型,标题为二号黑体字,正文为仿宋三号字体。
三、案例评选工作要求
1、开展民族团结教育优秀案例征集活动是推进我省高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发动,组织辅导员、老师、学生认真撰写工作案例,每学院可提交1—3份优秀案例。请于4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学工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3845487@qq.com。
2、学工部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择优推荐上报,优秀案例将在5月上旬举办的高校新疆籍民族学生创新研讨会及李敏工作室成员高校辅导员培训班上进行交流和展示。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