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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

关于做好2016年清明节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发布日期:2016-03-29 点击量:

学工通[2016]15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清明节放假通知,4月2日至4月4日为放假时间,共3天。为保障学生安全,现对我校2016年清明节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做如下要求:  

一、做好值班安排,增强责任意识,各专职书记、辅导员应保持电话畅通,遇事及时联系。4月4日晚21:00前将未按时返校学生情况核实原因后报学生处。东莞校区:骆老师,邮箱:1839563@qq.com;湛江校区:梁老师,邮箱:541280278@qq.com)

二、利用年级大会、班会、微信、信息、微博等多种形式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增强春季防汛、防火、防盗、防抢、防骗等安全意识,提醒学生注意网络、电话诈骗以及个人外出人身财产安全。

三、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做好清明节假期学生离校返校情况登记,在放假前和返校后组织辅导员深入教室,检查学生到课情况。

四、深入学生,关注好特殊学生,做好对有心理抑郁、身体病痛、情感纠纷和学业焦虑等相关情况的了解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五、清明放假前进行一次全面的宿舍安全隐患自我排查,排查宿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校外人员来访、防火防盗、夜不归宿等各种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

六、注意强调下点实习学生、实习回校学生假期的安全教育,认真做好假期学生去向登记,做好实习及毕业班日常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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