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通〔2018〕87号
第一、第三临床医学院:
根据校学工〔2017〕11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18-2019学年“李汉魂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2018年“李汉魂助学金”赠款4万元,学校配套经费4万元,共8万元,奖励资助40名优秀贫困学生,每生2000元,按照第一、第三临床医学院学生总人数比例分配,其中:
第一临床医学院(3338人):25人
第三临床医学院(2096人):15人
二、申请条件
(一)湛江校区在籍并注册的本科学生;
(二)2018-2019学年经过学校贫困生资格认定(广东医科大学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
(三)生活俭朴,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五)学习努力、成绩良好。新生年级重点倾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乐观向上的学生;非新生年级2017-2018学年度学业成绩在本专业或本年级排名30%以内。
三、评审程序
凡符合规定的学生可按以下程序办理申请和审批手续:
1.本人登陆“广东医科大学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域名为http://gdmu.eswis.cn/default.aspx)”提出申请(截止时间:10月29日),辅导员、学院审核;
2.获资助的学生名单在本学院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学院在系统提交(截止时间:11月4日);
3.详细填写《广东医科大学贫困大学生社会资助审核表》 (一式两份,并贴一寸彩色照片 )上报学生处;
4.由学生处和“李汉魂助学金委员会”审查并确定资助对象名单;
5.资助对象名单审定后,在全校公示三天,如无异议,即生效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李汉魂助学金”评审工作,切实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资助。
(二)各学院请于11月5日上午11:00前以学院为单位把《广东医科大学社会资助审核表》纸质文档、《2018-2019学年“李汉魂助学金”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电子文档和《**学院2017年“李汉魂助学金”获资助学生2017-2018学年表现情况汇报》纸质文档(加盖公章)报送学生处。
(三)原则上,各类助学金不重复评选。请各学院结合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状况及前期国家励志奖学金、新生资助受助情况统筹安排。
五、联系电话
温老师 0759-2388391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