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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

关于开展2024届本科毕业生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4-04-02 点击量:

学工通〔202440


各学院、各教学点:

为进一步促进学风校风建设,表彰先进,树立典范,激励全校学生努力学习、全面发展,根据《广东医科大学本科毕业生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学工〔202347)要求,学校决定评选毕业生奖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24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人数及金额

2024届本科毕业生奖学金获奖名额控制在2024届毕业年级学生人数的5%以内,奖励金额为1500/人。

学校按各学院、各教学点2024届应届毕业生人数比例分配各学院、各教学点毕业生奖学金获奖人数。

三、评选条件

毕业生奖学金的评选以学生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为主要依据,兼顾学生某一方面的专长和业绩,既要求学生奋发成才、全面发展,又鼓励学生自主发展、追求卓越。毕业生奖学金评选分为系列一和系列二两个系列。具体条件如下:

(一)系列一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树立远大理想,肩负时代使命,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具有优秀的思想政治素质;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公民素质和个人品德修养;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法制意识;

4.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创新,努力实践,具有优秀的学业表现;

5.积极承担社会工作或参加义务性、公益性活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乐于为集体和他人服务;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美育实践和各类劳动,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审美情趣;

7.综合表现优秀,大学期间综合测评平均排名在同专业同年级前10%内。

(二)系列二

在符合系列一的第一至第六点条件的前提下,对于大学期间在同专业同年级的综合测评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50%以内的学生,如在思想品德、学业表现、体育素养、美育素养、劳动素养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也可申请毕业生奖学金。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校内外产生一定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或以国家、集体利益为重,毕业后积极志愿到农村、基层或者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就业;

2.学业表现优秀,在校期间学业加权平均分排名位于同专业同年级前列;

3.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出版学术专著;或获得各级各类的科研项目立项;或在参加与本人主修专业相关的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或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得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

4.在体育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和学校争得荣誉;或在文艺比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和学校争得荣誉;或在除体育竞赛、文艺比赛之外的文学、艺术等方面表现突出;

5.在学生组织与社团活动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在社会实践活动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运用所学知识整合各方面资源,自主创业,获得一定的创业成果。

四、名额分配

各学院、各教学点按照学校分配的毕业生奖学金获奖人数(见附件1),统筹考虑、分类推荐系列一和系列二的候选学生。其中,系列二的候选学生人数,应在本学院、本教学点推荐的所有候选学生中至少占30%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一)学生申请

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教学点提出申请,填写《广东医科大学2024届本科毕业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

(二)学院、单位评选

各学院、各教学点根据评选条件与学校分配的名额进行评选,依据学生的综合表现,统筹考虑学生的就业、升学、创业等情况,初步确定毕业生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并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三)上交材料

经公示无异议后,请各学院、各教学点于2024513日(星期一)将以下材料纸质版提交所在校区学工部,同时提供材料1、材料3、材料4的电子版材料,电子版材料统一压缩打包后发送至工作邮箱,一级文件夹命名为XX学院/教学点毕业生奖学金材料,二级文件夹命名为XX同学毕业生奖学金材料。

1.《广东医科大学2024届本科毕业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双面打印,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2.《广东医科大学学业成绩表》(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3.《广东医科大学2024届本科毕业生奖学金候选名单汇总表》(附件3,副书记签名,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4.本学院、本教学点毕业生奖学金评选细则(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四)学校评审、公示

学生工作部对学院、教学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后上报学校毕业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将毕业生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五)学校奖励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工作部上报学校审批、发文,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对获得奖学金的个人授予“广东医科大学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并发放奖学金。

六、工作要求

(一)组织学习。奖学金评选关系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要强化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必提前组织毕业年级学生学习办法和细则,各学院毕业生奖学金评审小组成员要认真研读、熟悉办法和细则,在操作过程中秉公执行,减少评选中的争议和不解,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使广大毕业生在奖学金的评定过程中受到教育,通过评优促进校风、学风建设进一步深入。

(二)规范操作。学院要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具体操作中严格执行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同时注意发扬民主和广泛听取同学的意见,确保评优工作的公正合理。奖学金评选结果要在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部。

(三)加强榜样示范教育。各学院要加强对获奖同学事迹的总结宣传工作,以榜样的力量示范其他同学,促进学风建设。

联系方式:东莞校区罗老师0769-22896122

湛江校区周老师0759-2388921

工作邮箱:xsc-bg@gdmu.edu.cn



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中心)

20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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