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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办公室、学生支持与发展中心是在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负责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内设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创新创业发展中心、易班发展中心、综合事务办公室(含学生档案室)和少数民族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

部门主要职责是:

1.统筹三全育人和学生社团工作,宏观指导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负责学生的教育管理和日常事务工作;制订学生工作计划,并组织督促检查和总结工作;维护学生的稳定和协调处理学生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突发事件。

3.负责制订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4.负责统筹迎新、毕业典礼、毕业生离校教育和学风建设等工作。

5.负责学生奖惩机制建设和管理,组织评先评优等工作,负责统筹处理各类违纪学生。

6.负责学生资助体系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工作。

7.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管理工作,心理健康普查及教育、心理咨询、心理干预和指导各学院辅导站建设等工作。

8.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创新创业工作,统筹就业创业课程建设、就业指导和服务、就业招聘、创新创业活动等工作。

9.负责学生档案的接收、整理、归档、保存和转递工作。

10.负责统筹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11.负责统筹易班的建设、维护和开发应用工作。

12.负责统筹书院的建设和指导工作。

13.负责学生支持与发展中心协调、指导、实施和管理工作。

14.负责大学生党建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心建设和管理工作。

15.负责辅导员队伍管理和建设工作,指导各学院开展学生工作。

1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招生、征兵、军训、宿舍管理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

17.完成上级部门、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

18.指导开展劳动教育实践与理论课程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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