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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优秀学生工作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6年11月11日 16:51  点击:[]

关于开展2016年优秀学生工作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学工通[2016]87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总结辅导员工作经验,促进辅导员工作交流,展示辅导员工作成果,提升辅导员业务水平,推进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优秀学生工作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活动时间

评选活动时间为2016年11月11日至2016年12月24日。

各学院于12月1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各辅导员的参评案例打包会同《2016年优秀学生工作案例评选活动汇总表》(见附件)电子档汇总发送到学工部邮箱xsc-bg@gdmu.edu.cn,邮件主题注明“XX学院+2016年优秀学生工作案例参评材料”,同时将纸质档(汇总表需盖章或签字)分校区汇总交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二、案例要求

(一)案例必须是辅导员从事学生工作以来在学生思想教育、班风学风、校园文化、学生资助管理、危机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内容。

(二)案例必须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联系紧密,有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相关政治观点和理论观点鲜明、正确。

(三)案例必须要有一定的创新角度和独到见解,内容丰富,说理透彻,结构严谨。

(四)案例要充分体现学生相关工作的思路、措施、经验、启示和效果。

三、相关说明

(一)原则上要求每位辅导员(含兼职)上报学生工作案例1-2个,参加联系班级工作的领导干部、班主任、学生助理辅导员等可根据自身工作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参评。

(二)案例严禁抄袭和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评选资格,并通报批评。

(三)案例作者拥有著作权,主办单位拥有编辑权和使用权。

四、联系方式

湛江校区:李老师 0759-2388921

东莞校区:罗老师 0769-22896122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16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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