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通[2015]77号
各二级学院:
2015-2016学年“唐人故里(固始县)助学基金” 资金已到位。按照相关协议,并结合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状况,现就2015-2016学年“唐人故里(固始县)助学基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人数及额度
2015-2016学年唐人故里(固始县)助学金共5万元。根据《唐人故里(固始县)助学金管理办法》,共奖励资助我校10名优秀贫困学生或残疾学生,每人5000元。
二、资助对象与申请条件
1、广东医学院在籍并注册的本科生、研究生;
2、残疾学生或经过学校贫困生资格认定为特困生;
3、生活俭朴,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4、遵守国家法律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5、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好学、乐观积极。
三、评审程序
凡符合规定的学生可按以下程序办理申请和审批手续:
(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辅导员、二级学院审核;
(二)获资助的学生名单在本学院进行公示三天;
(三)填写《唐人故里(固始县)助学基金资助审核表》 (一式一份,并贴一寸彩色照片 )上报学生处;
(四)由学生处组织审查并确定资助对象名单;
(五)资助对象名单审定后,在全校公示三天,如无异议,即生效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唐人故里(固始县)助学基金评审工作,切实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资助。
(二)各二级学院限报1名拟资助对象名单到学生处,由学生处组织评审出10名资助对象。
(三)各二级学院请于9月24日上午11:00前以学院为单位把《唐人故里(固始县)助学基金资助审核表》纸质文档和《2015-2016学年唐人故里(固始县)助学基金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电子文档报送学生处。
联系方式:罗老师 0769—22896122 53845487@qq.com
温老师 0759—2388391 25383096@qq.com
附件1:唐人故里(固始县)助学基金审核表.xls
附件2:2015-2016学年唐人故里(固始县)助学基金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