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通[2015]72号
各二级学院: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是确定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和社会资助对象,以及评定各类奖助学金的重要依据。为了准确掌握我校贫困学生的家庭状况和思想动态,做好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请各二级学院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为了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确保资助到位,各二级学院须定期对已列入贫困生档案的学生进行动态调查。调查采用本人申请认定、民意测验的形式,对其在校期间的生活表现、平时消费等情况,充分征求年级、同班同学特别是同寝室同学的意见,及时调整、更新。
请各二级学院组织本学院需要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真填写《广东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进行认定评议,具体认定办法参考《广东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管理办法(讨论稿)》(附件1),并填写《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附件3)。9月18日下午5点前以学院为单位把附件3的电子版和纸质文件(加盖学院公章)上报学生处。附件2的纸质版和认定必须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首次认定的学生才需提交)由二级学院保存建档,以备学生资助系统建立后输入系统。
联系人: 温老师0759-2388391 25383096@qq.com
附件1:广东医学院贫困生认定评议管理办法(讨论稿).doc
附件2:广东医学院家庭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3: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