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通[2015]6号
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营造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决定举办“第十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要求,为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二级学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自愿原则各推荐1名候选人。
二、推荐对象
我校所有注册的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
三、推荐方式
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推荐最佳候选人(限1名),并将候选人材料按时报学生工作部,学工部将组织推荐确定2人名单上报省厅。
四、推荐材料要求
1.报名表,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
2.候选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材料,字数限1500字以内;
3.候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正面免冠证件照一张(1寸2.5*87.5px,413*295像素),其他照片要求能够反映参选人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5张以内,像素不小于1024*768);
五、推荐材料提交方式
1.各二级学院推选候选人事迹材料先不用进行网上报名,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推选最终2名上报省教育厅的名单再组织网上报名。
2.各二级学院推选候选人事迹材料在3月10日12:00前交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发送电子版至18537591@qq.com。
3.侯选人报名表、照片、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单个邮件内容不超过30M。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15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