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通[2015]75号
各二级学院、各年级: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后进,进一步促进我校的学风、校风建设,根据工作安排,现决定开展我校2014-2015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要加强领导,认真落实,按照现行《广东医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奖励办法》(广东医政发[2014]48号)等具体要求,结合本学院、本年级的实际情况,制定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并报学工部备案,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此项工作。
二、综合测评成绩、总评结果必须向全级学生公示三天,公布电话,接受查询,更正错漏。
三、年级公示后,纸质文档(由辅导员签署姓名)及电子文档同时上报各二级学院。综合测评成绩使用《附表一》模板(excel),总评结果使用《附表二》模板(word)。(见附件2)
四、各二级学院全面审核各年级的综合测评成绩(附表一)和总评结果(附表二),经领导签字盖章后,于10月9日前将该纸质档及电子文档报送学工部。
邮件主题请注明:**学院**年级综合测评(辅导员名字)
五、各二级学院根据《附表三》及《附表四》模板进行汇总,于10月9日前,将该汇总表电子文档报送学工部。邮件主题请注明:**学院综合测评(学院汇总)
联系人:湛江校区:梁老师 0759-2388784;541280278@qq.com
东莞校区:骆老师 0769-22896117;1839563@qq.com
附件1 广东医政发〔2014〕48号关于印发《广东医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奖励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2 (附表1-附表4).rar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15年9月16日